-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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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5-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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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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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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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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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1301000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云南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对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个旧市委和红河州委统战部反映个旧市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个旧市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二是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中央和省、州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个旧市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个旧市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州、市有关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三是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四是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个旧在港、澳、台及海外的知名人士、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港澳台侨人员的联系和来访工作。五是负责党外人士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市党外人士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负责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个旧市委、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六是调查、研究和反映个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七是调查研究个旧市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八是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九是完成省、州委统战部和个旧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干部科、党派工商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科、对台工作与侨务办公室。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1个,为个旧市统战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执行省和州、市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全市统一战线情况并及时向市委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2.协助、指导7家民主党派完成基层支部组织换届。扎实推进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3.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特别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按照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4.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政策,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力度。增强民族干部、党员干部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睦;5.突出“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6.加强党外代表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建设,统一战线人才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进一步夯实。做好党外知识分子“育、引、用、留”工作;7.巩固港澳台、归侨侨眷,侨胞侨属统战工作。认真做好对台和对侨工作。深交一批关键时候能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的港澳台侨朋友,深入研究如何做港澳台侨青年的工作,在青年中发现和培养一批代表性人士,扩充乡情数据库,夯实工作基础。做好“北京志远功臣关爱基金会”惠助金发放工作。深入做好黄埔老人、抗战老兵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积极搭建招商引资平台,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8.把促进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作为第一要务,统一战线服务中心工作的优势作用进一步发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扶贫工作和帮扶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召开会议研究帮扶措施,坚持定期走访制度,进行一对一的帮扶;9.加强开展统战理论和调研工作,拓宽统战工作思路,加强统战宣传工作。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牢固统一战线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收入合计241814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8144.5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1271.72元,下降5.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1271.72元,下降5.89%,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财政项目调整。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支出合计2418144.55元。其中:基本支出2111005.12元,占总支出的87.30%;项目支出307139.43元,占总支出的12.7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1271.72元,下降5.8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7136.15元,下降7.74%,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工资发放数、社保缴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5864.43元,增长9.20%,主要原因为2024年有离世干部,项目经费增加。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11005.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0903.39元,占基本支出的94.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0101.73元,占基本支出的5.22%。人头经费按预算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核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139.4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统战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经费100000元,主要用于统战部门日常保运转经费,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18144.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51271.72元,下降5.89%,完成年初预算的82.1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8348.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6%,完成年初预算的81.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公用经费及统战业务工作经费等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调出3人,调入1人,工资费用减少,单位严格贯彻厉行节约,公用经费开支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6912.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54%,完成年初预算的78.3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工伤保险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其中1人去世,调出3人,调入1人,人员离退休费及在职人员社保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913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97.15%。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保险及医疗补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变动,调出3人,调入1人,在职人员医保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37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0%,完成年初预算的95.03%。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无公务接待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101.73元,比上年减少14434.03元,下降11.5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资产总额552181.52元,其中,流动资产378949.80元,固定资产173231.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6967.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1301111
附件【中国共产党个旧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开表)2025071703391051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