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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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5-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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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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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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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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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5301000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民革个旧市委机关是民革个旧市委的工作机构。按照个旧市编办、中共市委统战部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革中央、民革云南省委、民革红河州委的各项决议、指示;领导全市民革支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及时向民革州委、中共个旧市委汇报工作情况;负责组织民革个旧市委有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工作;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个旧民革支部的自身建设,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服务党员;组织会员做好智力扶贫工作,扩大对外联系,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承办民革州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三年新突破”的承上启下之年。民革个旧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民革红河州委和中共个旧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与帮助下,在中共云锡控股公司党委统战部的关心支持下,团结和依靠全市民革党员,按照中共个旧市委“337”工作思路,紧扣市委政府中心任务履职尽责,坚定信心、开拓进取,用实际行动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个旧实践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思想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理论学习扎实开展
抓学习、强理论、促提升。思想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民革个旧市委始终重视强化思想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民革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
根据《民革红河州委纪律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民革红字〔2024〕07号)的要求,及时制定《民革个旧市委纪律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下发各支部。召开八届五次常委(扩大)会议,围绕“纪律学习教育”开展专题学习,学习《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纪律处分工作座谈会纪要》《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把开展纪律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持续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将纪律学习教育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进工作、履职尽责的自觉行动和实际成果。
组织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的民革、科技界、环境资源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关于调查研究论述摘编》;加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回信精神。积极参加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召开的“个旧市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总结会并作总结发言。参加“个旧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业务培训会议”,并把此次会议精神在各支部开展组织生活时做好学习贯彻。配合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工作,按照民革红河州委要求,积极上报二篇文章。
2、宣传工作持续加强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树立民革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及时报道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在民革省州刊物及锡都统战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刊登稿件80余篇。广大党员踊跃投稿和大力支持,《个旧民革》全年出刊3期。通过“个旧民革”微信群发布工作活动信息、学习文章约60篇,广泛宣传各种重大事件、优秀人物、先进事迹。支持民革党报发行工作,党员订阅《团结报》共40份。
3、组织建设稳步推进
民革个旧市委始终把组织发展当作事关民革发展的核心工作来抓。严格遵守“三个文件、五个纪要”,组织发展范围符合规定,注重质量、保持界别特色,党员发展程序严谨规范,报表内容规范齐全并及时报送备案。2024年,发展新党员2名,截至12月底,全市共有民革党员127人。安排5名党员参加民革云南省委在大理市委党校举办“民革云南省委2024年新党员培训班”学习,真正做到发展一批,巩固一批。荣获民革红河州委组织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民革中央《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不断完善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建立准确规范的党员名册,实行动态管理。推荐4名参政议政骨干党员进入民革参政议政人才库,选派1名骨干党员参加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举办的“‘赓续红色血脉,凝聚奋进力量’红河州统战代表人士培训班”学习,1名骨干党员到福州大学参加“民革云南省委2024年骨干党员培训班”学习。
党员立足本职取得佳绩。卫生支部主委孙萍荣获个旧市人民医院“2023年护理管理优秀奖”。作为肿瘤科护士长的孙萍同志所在肿瘤科,在2023年护理质量改进项目比赛中荣获一等奖。云锡支部方妮荣获云锡控股公司2024年度“云锡之鹰-优秀基层管理者”。
4、全面推进基层支部建设
民革个旧市委一直把加强基层建设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在增强支部组织活力上下功夫。五个支部遵循《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支部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全年开展组织生活40余次。基层领导核心作用显著,组织生活完善,工作程序严谨,党员积极参与,为发挥民革优势和履行职能打下坚实基础。民革红河州委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组织工作方面:直属一支部和卫生支部荣获先进集体二等奖,直属二支部和云锡支部荣获先进集体三等奖,5名党员荣获先进个人;参政议政工作方面:卫生支部荣获先进集体一等奖,直属一支部、直属二支部和云锡支部荣获先进集体二等奖,教育支部荣获先进集体三等奖,7名党员荣获先进个人。
5、机关建设不断规范
规范化建设有成效。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效能型、廉洁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积极主动推动各项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自民革中央开展民革党员之家建设工作以来,按照上级部署,民革个旧市委于2020年成立了凸显民革特色、富有文化内涵的“民革党员之家”,于2024年被民革省委授予“优秀民革党员之家”荣誉称号。春节前夕,组织班子成员走访慰问80岁以上老党员。重阳节组织60岁以上老党员到阳山生态公园“阿杜小吃”开展敬老节活动。机关干部探望生病住院党员,送上组织的关怀与温暖。全年参加个旧市统战系统机关月末学习12次,2月,组织统战系统机关干部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2024年春节团拜会上和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通过系列学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自身想干事、敢担当、能作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自觉服务于支部和党员。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举全市党员之力、集全市党员之智,紧扣市委“337”工作思路,围绕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问题、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热点问题、民生方面的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中共个旧市委、市政府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施策有效性,广建睿智之言、多尽精诚之力。
2024年,全市民革党员提交参政议政信息16条(其中直属一支部4条、直属二支部4条、云锡支部7条、卫生支部1条),支部完成调研报告9份。在个旧市政协十三届三次大会上,提交大会口头发言1份《加强个旧市老阴山草场自然风景区及周边环境保护》、书面发言1份《加快个旧民宿发展,助推个旧文旅事业》、集体提案6件、个人提案6件,提案数占当年政协提案总数11.65%。个人提案《关于加强114查号台查号服务的建议》被列为市政府重点督办提案。向市政协提交社情民意《关于易玄庄附近养猪场影响其正常经营的问题及建议》。集体提案《关于确保住宅小区“生命通道”畅通的几点建议》和《关于个旧市乡村公厕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建议》,个人提案《关于改善金湖文化广场周边停车情况的建议》荣获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优秀提案;集体提案《关于改善个旧市鄢棚综合农贸市场交通状况的几点建议》和《关于新时代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几点建议》荣获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优秀提案;集体提案《关于加快个旧民宿发展,助推个旧文旅事业的建议》和个人提案《关于对原212省道(阳山生态公园至保和、卡房、老厂路段)进行养护与升级的建议》荣获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党员中的10名市政协委员认真参加市政协组织的调研活动,积极建言。荣获民革红河州委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1名党员担任市检察院听证员,1名党员担任市法院人民陪审员,3名党员担任市检察院公益保护志愿者,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民主监督工作。
政党协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体现。民革个旧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党协商工作,上报季度情况通报及政党协商议题《个旧市城镇及乡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个旧市乡镇产业培植及乡村一村一品发展情况》《加强乡村小卖部食品安全整治》《个旧市开展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情况》共4项,配合中共个旧市委做好年度政党协商计划。围绕“鸡沙一体化建设”政党协商议题,提交了《各部门形成合力加快推进鸡沙一体化发展》的调研报告。组织调研组一行8人到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大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加强乡村小卖部食品安全整治”专题调研,调研组成员对大屯街道龙井村、楼坊寨、杨家寨、戴家庄的乡村小卖部进行随机走访,通过实地调研、与小卖部负责人了解情况等方式,了解到现阶段个旧市乡村小卖部食品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职能部门监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认真撰写《加强乡村小卖部食品安全整治的调研报告》,提出有效建议,并转化为市政协全会的大会发言和集体提案,把政党协商工作做到实处。
(三)立足实际,发挥优势,注重实效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弘扬孙中山先生“博爱”精神,按照民革中央“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持之以恒,务求实效”的社会服务工作方针,依托广大党员,围绕中共个旧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科技、文化、教育、医卫等方面,发挥优势,服务社会。
2024年,在金湖文化广场举办了迎新春送春联社会服务活动1次,送出春联近160副。民革个旧市委主委苏敏芳和卫生支部主委孙萍参加红河州卫健局组织的“党建领航,服务为民——健康基层行(个旧沙甸站)”义诊活动,民革个旧市委参与个旧市人民医院在德政小区开展的义诊活动,两次义诊活动发放防癌宣传材料400余份,城市癌症筛查评估50份,苏医生为前来就诊的病人提供肿瘤方面专业解答。作为越野跑赛事支持单位,我们组织20余名党员作为志愿者分别参与了“2024个旧梨花欢乐跑”加级寨8公里越野赛、“多彩曲江·美丽乡村”半程马拉松比赛和“第六届哀牢山个旧100超级越野跑”三个赛事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赛事当天的服务工作。以上社会服务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树立了民革的良好形象。机关干部深入大屯街道团结村委会三道水村入户走访4次,依托春节和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慰问挂钩的2户农户。
(四)发挥民革特色,认真做好祖国和平统一工作
结合两岸形势的发展变化,组织全市党员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对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整体部署上。顺应变化,深化主题,加强了同我市台办的沟通交流与协作。2024年,中共个旧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联主席李刚,民革个旧市委副主委陈雪梅、罗嫒,民革个旧市委祖统工作委员会主任苏立业等一行7人到党员王梓家中,看望拜访其回故乡探亲的3名台湾亲戚。按照惯例,召开2024年祖统工作会议,带领大家学习了“2024年全国对台工作会议精神”及“2024年云南省委对台工作会议精神”。民革党员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强对台联络工作,关注台湾局势动态,及时了解和掌握对台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除涉密信息外,《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已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已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619500.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9500.46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2069.67元,增长7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2069.67元,增长73.32%;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项目(死亡抚恤)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619500.46元。其中:基本支出346439.16元,占总支出的55.92%;项目支出273061.30元,占总支出的44.0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62069.67元,增长73.3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951.13元,下降0.84%;项目支出增加265020.80元,增长3296.07%;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项目(死亡抚恤)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6439.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8159.16元,占基本支出的91.84%,比上年下降0.84%,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人员经费减少。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2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8.16%,比上年增加30.7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大部分经费实际已由财务人员个人垫付支出但财政未给予支付,在2024年度已全部支出,公用经费增加。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06053.05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9426.6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3061.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020.8元,增长3296.0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我单位大部分经费实际已由财务人员个人垫付支出但财政未给予支付,在2024年度已全部支出,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项目(死亡抚恤)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个财预〔2024〕251号工作经费支出19183.30元,主要用于我单位相关领导干部教育专题培训费、差旅费、办公用品及设备购置、相关专项活动调研工作开展及专题会议召开等。2024年度主要开支了政治交接主题教育培训的相关费用。
2.个财预〔2024〕62号丧葬抚恤资金支出253878.00元,主要用于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的死亡抚恤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9500.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2069.67元,增长73.32%,完成年初预算的143.37%。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我单位大部分经费实际已由财务人员个人垫付支出但财政未给予支付,在2024年度已全部支出,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项目(死亡抚恤)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52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8%,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其中:2012801行政运行(项)支出261342.44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2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9183.30元,主要用于相关专项活动、调研工作开展及专题会议召开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人员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8656.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0%,完成年初预算的296.54%。其中: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12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开支32152.28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项)开支253878.00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支出2506.27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退休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缴费资金、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8月我单位退休人员死亡1人,项目(死亡抚恤)增加,项目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8208.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项)开支16671.30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开支11088.00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开支448.87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保社保年初预算编制时计算的基数与实际缴纳时计算的基数在口径上存在少许差异,故决算数略低于预算数。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2%。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2110.00元,主要是按规定为在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正常晋升增资,住房公积金也有少许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预算安排。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上年也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也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80.00元,比上年增加6642.20元,增长30.7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大部分经费实际已由财务人员个人垫付支出但财政未给予支付,在2024年度已全部拨付到位,公用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具体为在职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缴纳的工会经费及平台租车费等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资产总额47416.32元,其中,流动资产29273.17元,固定资产18143.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483.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56.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
十、住房保障(类)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75301111
附件【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个旧市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071402360636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