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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9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9701000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的有形市场职责,负责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国有资产处置、矿业权出让等市级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综合服务工作;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组织实施交易项目采购合同的签订并督促合同履行;接受出让单位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工作;接受国有资产处置人委托,组织实施市级国有资产的拍卖、租赁等处置工作;接受委托集中代理相关公共资源出让业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服务科、受理服务科、交易服务科、信息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56宗,交易金额达到16.900326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34宗,交易金额141186.32万元,节约金额61485.11万元,节约率56.45%;政府采购项目5宗,交易金额2298.03万元,节约金额74.58万元,节约率3.143%;土地使用权出让6宗,交易金额25166.26万元,增值资金7.67万元,增值率0.03%;国有产权交易11宗,交易金额440.1万元;增值资金87.85万元,增值率24.94%。

1.提高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依照发布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异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8个环节电子化的要求,推动进场交易项目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100%,新系统项目上线率达100%。进场交易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开标率达100%。

2.增强远程异地评标力度,推动交易场所和评标专家资源的跨区域共享。积极配合省州依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试行)》,优化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巩固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的成果,持续推进全市进场交易工程建设项目100%远程异地评标。截至2024年目前,承接工程类远程异地评标项目365个。

3.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红公管联发〔2024〕1号)文件的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继续执行投标保证金减免降幅不低于50%的政策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向无失信记录企业收取投标保证金;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持续推广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以外的项目,鼓励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措施。2024年,通过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为全市177家投标企业使用投标保函释放资金 1020.4万元,占缴纳保证金总额的 88.22%;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降幅不低于50%的政策规定,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12408.6万元。

4.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效能,深度推进“应进必进”。严格执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确保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依规进入交易平台交易,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深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标准化,严格施行评标区的封闭管理,规范评标区域场所和设施的服务流程。结合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大随机的实际状况,加强评标专家在场所内的行为管理,进一步优化个旧市评标见证服务的标准化流程。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信息发布的核验管理。

5.增强资源共享及数据分析运用。积极协同省级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与省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致力于实现资质信息的共享共用。密切关注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环节,严格规范档案资料的管理,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开展“一项一档”的电子归档管理工作,确保2024年进场项目档案做到应归尽归,加快历史档案的归集进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112973.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12973.1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71.59元,增长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1.59元,增长0.0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112973.1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573.10元,占总支出的99.96%;项目支出400.00元,占总支出的0.0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71.59元,增长0.0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1.59元,增长0.02%;项目支出增加400.00元,增长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2573.1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6373.10元,占基本支出的99.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经费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产生的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2973.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571.59元,增长0.05%,完成年初预算的89.7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7228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9%,完成年初预算的89.9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相关业务活动开支;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的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资金未列支。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3317.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7%,完成年初预算的85.14%。主要用于社会养老保险保障、职业年金缴费和残疾人保证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含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未在本单位列支。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858.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2%,完成年初预算的87.75%,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整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和费率。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4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公积金的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接待任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产总额420761.40元,其中,流动资产415412.27元,固定资产5349.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782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9701111



附件【个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071503063588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