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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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5-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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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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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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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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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5101000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个旧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个旧市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工作具体细化为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执法工作,发现并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及依法纠正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及教育和处罚当事人;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研究探索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方式和方法;管理个旧市辖区内的机动车及驾驶人,开展证照办理、检验、查验及年度检审,摩托车安全检测、摩托车驾驶员的考试与发牌发证等车管、驾管业务工作;指导辖区内农村派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培训及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组织落实辖区内电动车自行车的登记和相关管理工作,采用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和核发牌证。有效地预防和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确保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中队、情报信息中队、事故处理一中队、事故处理二中队、秩序管理一中队、秩序管理二中队、秩序管理三中队、秩序管理四中队。本年度单位内设机构数无变动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人员6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3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3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7辆,在编实有车辆2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主要做法及成效
(1)紧盯隐患排查,强化源头管理。一是紧盯企业监管。积极组织警力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对辖区客运、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逐车逐人进行清理排查,逐一进行登记造册,详细掌握运行情况。并教育车主和驾驶人加强车辆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一律不准出站,严防“病车”上路。2024年共深入辖区内“两客一危企业”开展检查320次,发现问题48个,整改问题48个。二是排查道路隐患。积极组织警力联合职能部门对辖区事故多发路段、低洼易积水、急弯、陡坡、临水临崖、施工路段、易积水塌方等危险路段进行逐一排查,2024年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23次,对存在隐患的63点段,截至12月已完成隐患整改47处。各隐患点段均逐一拍照、登记,未整改的点段已报请有关责任部门限期进行整改,消除交通事故安全隐患问题。三是强化源头管控。起底排查农村地区二、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轻型货车、重型货车、面包车、拖拉机,做到“见人、见车、见村干部”,建立农村地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一张图”。组织在三轮摩托车、低速货车、面包车的车身醒目位置喷涂严禁违规载人、举报电话等信息,常态化、实车化开展警示提示。截至12月,排查农村地区“五类重点车辆”共计34293辆,喷漆17580辆。个旧市辖区内面包车检验率97.47%、报废率达到99.89%,摩托车检验率达到82.41%,报废率达到97.56%。
(2)紧盯路面管控,严查道路违法。一是强化路面查处。按照“夏季行动”要求,最大限度地把警力和装备投放到路面,突出“一早一晚”、赶集日、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采取设点查缉、巡逻执勤等勤务方式,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查处力度,严查严处“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违法载人、无牌无证、非法改装、逾期未检未报废车辆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加强重点路段、施工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强乱停乱放车辆整治,全力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严防交通拥堵。二是强化重点时段巡逻。结合群众的出行特点和出行规律,把早、中、晚三个时间段作为管控重点,最大限度推动警力装备上路巡防管控,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针对“夜经济”“地摊经济”持续升温的情况,延长夜巡时间,巡逻管控,确保路段不漏管、不失控。2024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3956起,其中酒驾885起,醉驾180起,无证驾驶3253起,客运机动车超过核定乘员447起,货动机动车超过核载质量126起,超速行驶25801起。3.紧盯宣传教育,加强安全意识。一是强化源头宣传。以开展“七进”活动为契机,通过农村“大喇叭”、开展安全知识讲座、典型案例事故展板、播放典型案例等用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采取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二是加强媒体宣传。以“双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为载体,广泛宣传农村道路安全行车常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发布农村地区路况通行信息、恶劣天气预警等信息,加强驾驶人预警提示,引导驾驶人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三是加强路面宣传。充分依托各执勤点、交通安全劝导站及乡镇等这一宣传阵地,利用执勤执法等过程中的有效良机对各驾乘驶人员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与执勤执法结合起来,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做到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切实提高农村驾驶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自觉性。2024年大队共开展“七进”活动460次,其中进驾校54次、进学校189次、进农村100次、进企业51次、进社区66次,锡都交警推送信息156期、283条,曝光重点违法行为454起,推送警示提示信息123期。
通过以上工作措施,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518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801起,上升18.26%;死亡人数1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人,上升18.75%;受伤人数133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8人,上升6.21%;经济损失64831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3678元,上升5.48%。 其中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9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6起,上升15.57%;死亡1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人,上升18.75%;一次死亡3人较大以上交通事故“零发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为空表。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9)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20144254.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44254.0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424416.60元,下降6.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4416.60元,下降6.6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辅警人员2024年四季度社会保险缴费未缴纳,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下半年执法执勤车辆维修费、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车管物资领用款、办公耗材款等办案业务经费未结算支付,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20144254.03元。其中:基本支出17040389.21元,占总支出的84.59%;项目支出3103864.82元,占总支出的15.4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424416.60元,下降6.6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38745.68元,下降5.75%;项目支出减少385670.92元,下降11.0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一是本年度辅警人员2024年四季度社会保险缴费未缴纳,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下半年执法执勤车辆维修费、交通事故检验鉴定费、车管物资领用款、办公耗材款等办案业务经费未结算支付,导致公共安全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040389.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83593.94元,占基本支出的94.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56795.27元,占基本支出的5.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03864.8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建项目支出3103864.82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目经费309,365.2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执法办案项目经费2,511,024.37元,主要用于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283,475.2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和伤残抚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4254.0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424416.60元,下降6.60%,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7284144.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80%,完成年初预算的121.4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7,574,164.8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人员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9,365.25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费、电费支出;执法办案支出9,400,614.29元 ,主要用于辅警及临聘人员工资支出、执法办案业务运转支出及专用设备购置。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10959.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完成年初预算的64.72%。主要用于部门职工养老保险费用及职业年金、抚恤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6583.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1%。主要用于部门人员行政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25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完成年初预算的94.8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250.00元,决算为51520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1049.58元,下降24.9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250.00元,决算为515200.4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1049.58元,下降2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250.00元,支出决算为51520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71049.58元,下降24.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44250.00元,决算为515200.4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半年车辆维修维护费未列支,导致支付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71049.58元,下降24.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下半年车辆维修维护费未列支,导致支付费用较上年度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执勤执法、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车管业务下乡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存在有相关相关经费支出但无实物量的情况,请在此处说明具体原因。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795.27元,比上年减少35817.17元,下降4.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办公经费未结算列支,导致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福利费和公务交通补贴支出、工会行政经费补助。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8,439,831.17元,其中,流动资产193,361.52元,固定资产7,003,124.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43,34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71,477.8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7,36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717.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48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228.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7717.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5588.4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45101111
附件【个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15)20250715014622374.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