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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7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2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1111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个旧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3.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5.有关职责分工。与个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资源林政法规科,造林绿化科,森林防火科,公益林管理科,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个旧市林业局(本级)(行政单位)

2.个旧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

4.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5.个旧市退耕还林办公室

6.个旧市林业勘察设计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

1.个旧市林业局(本级)(行政单位)

2.个旧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

4.个旧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5.个旧市退耕还林办公室

6.个旧市林业勘察设计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8人(离休0人,退休1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3,853,303.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53,303.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817,210.36元,下降26.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17,210.36元,下降26.9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3,928,283.72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0,282.63元,占总支出的54.20%;项目支出10,958,001.09元,占总支出的45.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77,050.36元,下降27.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14,696.88元,下降9.20%;项目支出减少7,562,353.48元,下降40.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70,282.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44,109.65元,占基本支出的96.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6,172.98元,占基本支出的3.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58,001.09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732.06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森林草原防灭火经费项目经费1,250,313.74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经费273,158.55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有害生物防治、林草湿综合监测等。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1,832,481.73元,主要用于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付公益林管护费等。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经费491,827.4元,主要用于购买公益林、天然林森林火灾保险。

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经费2,881,74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耕还林还草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53,303.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减少8,817,210.36元,下降26.99%,完成年初预算的117.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50,42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8%,完成年初预算的38.40%。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社保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68,00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浮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69,414.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国有林管护、森林抚育项目、石漠化治理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均为上级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7,919,951.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3%,完成年初预算的178.03%。主要用于发放人员经费、购买森林火灾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灭火经费、退耕还林还草项目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为上级补助,如:购买森林火灾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灭火经费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12,7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32,801.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5%,完成年初预算的39.05%。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拨付乡镇用于扑火队员工资。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森林防灾减灾工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拨付乡镇用于扑火队员工资。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83,372.00元,决算为245306.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6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6,670.73元,增长176.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4,072.00元,决算为230,393.2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2%,完成年初预算的43.9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9,300.00元,决算为14,9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8%,完成年初预算的4.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1,757.73元,增长15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1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14,91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3,487.00元,支出决算为245,306.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6,670.73元,增长176.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7,600.00元,决算为230,393.2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2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5,887.00元,决算为14,9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1,757.73元,增长159.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913.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9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森林抚育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抚育项目验收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9,188.35元,比上年减少1,135,142.55元,下降81.41%,主要原因是扑火队员工资转入项目支出中。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38,095,297.63元,其中,流动资产5,360,109.74元,固定资产32,735,186.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9,123.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77,1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85.87平方米,账面原值38.2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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