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5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000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是政府组成部门,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确定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的主要职能职责为:

1.拟订并组织实施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市发展规划的统筹街接;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

2.提出个旧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 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财政政策、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项目管理工作;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争取中央和省、州分配的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市级预算内项目建设资金和项目前期费,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和审核重大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城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实施国家和省、州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政策等;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合作工作;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

8.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市推进实施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个旧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牵头做好“个旧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队伍建设工作。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11.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推进全市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14.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和调整由市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按规定承担政府定价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5.负责个旧市参与国际区域合作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研究提出我市参与国际区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具体政策措施。

16.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起草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17.承担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购销政策和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承担全市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制考核日常工作。

18.管理全市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粮棉糖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级地方粮棉糖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19.负责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研究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市地方物资储备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测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警;承担市级物资储备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20.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全市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规划和全市粮食市场体系、粮食现代物流体系、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粮食现代物流体系和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国家和省、州投资项目。

21.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22.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23.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市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市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24.组织拟订全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25.负责全市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街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负责能源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市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市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全市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教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

26.研究决定市滇中引水工程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审议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的有关重大事项。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项目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协调、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向州滇中引水办公室汇报有关滇中引水工程的工作;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年度投资计划的落实;协调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负责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政策落实以及能源方面的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州能源局有关个旧市滇中引水工程的协调工作;配合州级提出滇中引水配套工程电价附加实施方案并落实;配合州级制定滇中引水配套工程水价;指导、协助处理好工程受水区的水价调整工作。

27.承担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个旧市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推进协调小组、个旧市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局、沙甸地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新型城镇化发展综合试点领导小组、个旧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市服务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市西部大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电力电网建设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

28.统一领导和管理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能源局、市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9.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查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指导和监督移民规划的实施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性实施细则及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30.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及国家制定的有关人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关于新时期人民防空工作的建设方针。业务范围:组织实施个旧行政区域的人防通信、警报、工程等建设工作,加强通信值勤管理及通信警报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维修、通信应急机动及指挥所(室)的管理工作;负责防空袭方案和各种保障计划的编制、修订、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防空袭组织指挥演练、组织城市人民防空演练工作、疏散地域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空知识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意义;组织研究个旧市防空建设和发展战略,编制个旧地区人民防空建设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加强人防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工作,开展人防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战时组织指挥人民群众对敌空袭作斗争,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城市防卫和要地防空袭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3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体制改革和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经济运行调节科)、固定资产投资科、经贸合作科、区域协调科、地区振兴科、农村经济科、基础设施发展科、产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价格科、数字经济科、国防动员科、粮食和物资储备科、粮食执法监督科、能源科、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办公室。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1.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9人(离休0人,退休79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引领,筑牢政治纪律壁垒。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注重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熟悉各项纪律要求,专题辅导《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纠正行为偏差,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将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上。规范有序完成机关党委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机关党委班子队伍;印发实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2024年理论学习中心活动安排表》,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截至目前,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参学人员200余人次;开展主题党日50余次;在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70人次,开展文明实践活动18次、志愿服务活动16次,累计参加1000余人次;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党纪学习教育等主题开展研讨交流100余人次。

2.措施“护航”,确保经济回升向好。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稳增长工作要求,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部分经济指标增速放缓。2024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415.11亿元、同比增长3.3%,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6:41.4:52.6,分别拉动经济增长0.2、1.1、2个百分点。其中:农业总产值42.53亿元,同比增长2.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建筑业总产值完成126.16亿元,增长0.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08.7亿元,同比增长8.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7.5亿元,同比增长5.7%。

3.“项目为王”,夯实区域发展“基石”。储备百项百亿项目109个,总投资219.93亿元,拟争取资金128.21亿元。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导向、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组织申报5批次,全市争取国家和省、州项目资金4.7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48亿元,超长期国债资金1.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66亿元。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企业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并积极协调解决,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2024 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108.71 亿元,同比增长 8.7%,体量排名全州第2,成为全州固定资产投资额突破百亿的两个县(市)之一。

4.产业融合,着力推进产业强市。会同行业主管部门抓好《个旧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年)》《个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绿色铝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 年)任务分解清单》《个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 年)任务分解清单》《个旧市贯彻落实云南省光伏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2—2024 年)任务分解清单》等三年行动贯彻落实,积极推动个旧市绿色铝、有色金属及新材料、光伏等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构建“5+4”现代产业体系。

5.突出重点,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综合交通方面:统筹推进综合交通发展,积极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专项债券的资金争取,持续推进冲坡哨园区道路工程、G323个旧市鸡街过境公路及全市三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水利方面:扎实推进个旧市主城区提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等项目。能源方面:全力推进麒麟山光伏项目、老寨坪光伏电站、莲花山光伏电站等15个项目;有序推进电网及充电桩项目;积极申报“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4个(斐贾村、芹菜塘村、石岩寨林场、戈贾村);积极申报新型储能项目,2024年已申报新型共享储能项目1个,功率及能量为200MW/400MWh,估算投资5.4亿元;积极申报云南省新能源三年规划(2025—2027)项目4个,(白石岩风电场项目、猴子山风电场扩建二期项目、火谷都尾矿库光伏发电项目、戈贾分散式风电项目)。信息方面:政务云机房的升级改造及建设工作预计年底完成;强化基层治理能力,在主城区26个社区内部署物业门禁视频管理服务系统;打造县域数字经济服务平台“云上锡都”,目前已进入开发测试阶段;仓储物流方面:加快推进红河有色金属交易仓储物流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红河州个旧市大屯粮食物流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个旧电商贸易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个旧市大屯街道乡村振兴产业示范项目。

6.优化环境,增强招商引资能力。严格落实省委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及全省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部署安排,推进规范招商及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并推进三批次6个问题整改落实。配合做好营商环境专项巡查及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市委第一专项巡查组发现17个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确保全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出台并落实个旧市2024年“惠企十件事”,加快形成惠企实事典型案例。印发《个旧市服务企业需求“局长坐诊接诉”工作方案(试行)》,牵头开展企业诉求收集“接诊”工作。收集、梳理个旧市惠企政策清单,推进形成并发布个旧市惠企政策申报指南。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7.守住底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部署,精准聚焦工业、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文教卫生、循环利用五大领域,提前谋划储备一批符合领域投向、满足更新需求、辐射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上马。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

8.以人民为中心,全力改善民生福祉。积极推进绿化美化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完成绿化面积26.34万平方米、植树3.26万株,累计完成投资1716.63万元;积极做好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工作,不断推动资源转型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个旧市独立工矿区卡房矿区生态修复及云南天空牧场乳肉兼用型奶牛产业园示范等项目。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2024年共争取衔接资金604万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等10个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拨付大屯城镇化集中安置区搬迁群众水电、物业费补贴3万余元;实施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项目23个,总投资10765.8万元,吸纳务工人数730人,开展培训690人。严格落实储备粮管理和轮换规定,强化地方粮食储备日常管理,不折不扣落实上级下达的地方粮食储备任务。优化个旧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出台《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的通知》(个发改价〔2024〕6号)文件,调整收费时段、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个旧市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缓解停车难、停车贵的问题。2024年,全市电力供给运行正平稳有序,未发生大面积停电现象,切实保障了电网可靠运行、企业安全生产、群众安居乐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30033271.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033271.6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32777.05元,增长5.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532777.05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归还个旧市城乡开发投资公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农发行的贷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30033271.60元。其中:基本支出9614717.65元,占总支出的32.01%;项目支出20418553.95元,占总支出的67.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 ;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532777.05元,增长5.3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00873.62元,下降5.88%,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减少,工资、社保相关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133650.67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付大红屯公司粮食企业发展资金、归还个旧市城乡开发投资公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农发行的贷款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614717.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63359.81元,占基本支出的94.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1357.84元,占基本支出的5.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418553.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00000.00元。

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及重点项目开工奖励资金项目经费38011.02元,主要用于争取各类上 级资金补助,协调项目要素保障,促进项目落地落实工作经费支出。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作经费项目经费129902.7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支出。

数据发展中心专线保障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71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IOC互联网专线、IOC电子政务外网、部分乡镇、街道视频监控专线正常运行,环湖Wi-Fi正常使用,进行市中心地质灾害隐患监测。

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247000元,主要用于各重点项目前期可研编制支出。

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费补助经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628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工作队抽调人员差旅补助支出。

省级食品安全监管补助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32.5元,主要用于视频安全监管工作支出。

2024年度国防动员工作经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88383.76元,主要用于国防动员宣传、人防工程维护支出。

中央就业补助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325.37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工资、社保支出。

丧葬抚恤经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8212.6元,主要用于去世职工丧葬抚恤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4404.5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中央基建预算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达明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低品位铅银废料综合利用技专项资金项目补助。

节能降碳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节能降碳项目建设,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个旧市保和乡白巫山村林果种植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0元,主要用于移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建设支出。

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40000元,主要用于异地扶贫移民物业费、电费支出。

维稳工作专项经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857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维稳工作支出。

个旧市移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0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技能培训支出。

2023年第三批省级库区基金专项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8396.5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工作支出。

红河州搬迁安置办公室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经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88200元,主要用于改善水库移民人居环境建设支出。

粮食企业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大红屯公司粮食企业发展资金。

市级政策性储备粮出入库价格核定经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8000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储备粮出入库价格核定。

2024年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00000元,主要用于归还个旧市城乡开发投资公司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农发行的贷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81318.1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0%。与上年相比增加979094.05元,增长3.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7782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7%,完成年初预算的36.70%。主要用于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46190.72;2010401-行政运行支出3556166.17;2010408-物价管理支出200681.56;2010450-事业运行支出2725526.22;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247000;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1628;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支出632.5;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款项未完成支付。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288383.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公共安全(类)无支出。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9464.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完成年初预算的38.8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有在职人数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507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7%。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医保基数调整。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节能降碳项目中央预算;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中央预算,未安排在年初预算中。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4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水库移民人居环境提升、技能培训、生活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为中央、省级、州级预算资金,不在年初预算中。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9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完成年初预算的96.0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有在职人数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7390999.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2%,完成年初预算的1535.51%。主要用于粮食局在职人员工资、社保支出,对粮食企业的费用补贴、粮食价格评估委托费用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粮食企业7000000元费用补贴未安排在年初预算中。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837.00元,决算为7702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966.36元,增长24.1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408.30元,决算为73045.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4.83%,完成年初预算的2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428.70元,决算为398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17%,完成年初预算的0.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693.36元,增长39.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27.00元,下降58.9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727.00元,下降58.9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10837.00元,支出决算为77028.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736.61元,增长34.4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408.30元,决算为73045.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0428.70元,决算为398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5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未完成支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809.61元,增长4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073.00元,下降34.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8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073.00元,下降34.2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上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在本年度支出;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原因是部分上年度公务用车维修费在本年度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经济发展、项目投资等调研、滇中引水工程征地等公务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发改委、州发改委等单位调研本区域发改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357.84元,比上年减少2451.99元,下降0.4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36929467.57元,其中,流动资产2152942.92元,固定资产31306264.9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55748.67元,无形资产2元(净值),其他资产2114509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67851.6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49522.5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38558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52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179.6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79.6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0301111



附件【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2025071702380245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