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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25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9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2024年度政府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3100011000

个旧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

目录

一、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二、个旧市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表

三、个旧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说明

四、个旧市2024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五、个旧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六、个旧市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七、个旧市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说明

八、个旧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

——在个旧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个旧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始终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化解重点金融风险,坚定不移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助力市委“337”工作思路不断取得新突破。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0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6%,同比增长3.6%,增收4,649万元,与向个旧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下同)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058万元,同比增长6.2%,增收5,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2%;非税收入完成44,034万元,同比下降1.4%,减收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1,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3%,同比下降9.3%,减支32,897万元。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0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9,098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800万元,调入资金16,54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8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378万元,收入方总计366,5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0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9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4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7,142万元,调出资金11,604万元,支出方总计363,241万元。收支相抵,与州级结算净结余3,354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3,354万元。主要原因是与州财政结算后年终净结余增加3,354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增加578万元,其他税收返还收入增加102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增加527万元,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240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1,530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收入增加378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1,604万元,上解支出增加6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333万元。净结余的3,354万元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级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2,1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安排使用,统筹用于基层“三保”及支持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0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17.3%,同比增长39.3%,增收9,31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9,338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5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36.6%,同比下降50.1%,减支60,837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减少78,100万元。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9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2,9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81万元,调入资金11,604万元,收入方总计128,8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5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3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09万元,调出资金12,2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9,062万元,支出总计128,85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调入资金增加11,604万元,调出资金增加11,5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减少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增加76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发行费用支出、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发行费用支出需有专项项目收入类型对应,而我市该部分利息支出11,064万元无此类专项项目收益,因此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调入。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同比增长50%,增收200万元,主要是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缴入利润收入600万元。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7.8%,同比下降16.7%,减支69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少。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执行数相比无变化。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4万元,收入总计1,8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5万元,调出资金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98万元,支出总计1,843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0,62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35%,同比增长0.37%,增收1,35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68,0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 %,同比减支2.05%,减支7,72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59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998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4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42,27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282万元。与向市人代会报告的2024年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加9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原委托投资收益为1,047万元,根据省级、州级通知要求进行帐务调整,调整后委托投资收益为1,140万元,调增收入93万元。

因州财政局与我市结算尚未完成,待州财政局批复我市结算后,再将有关变化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其他说明事项

1.政府债务决算情况。2024年收到州转贷省政府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6,600万元,获得州财政局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转贷资金3,000万元,获得州财政局结存限额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1,000万元,获得州财政局置换存量债务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40,048万元。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71,9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6,830万元,专项债务445,098万元。

2.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024年,获得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600万元,涉及项目3个,分别为:个旧电商贸易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5,000万元,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800万元,个旧市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沙甸、金川、新沙甸社区等4个社区)建设项目6,800万元。

二、2024年主要财税政策执行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强化资金统筹,筑牢发展根基

深化财源建设,与税务部门协同强化税收征管,全年税收收入达9.01亿元,同比增长6.2%;通过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实现租赁与处置收入2.35亿元,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1亿元,同比增长3.6%。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2024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9.9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资金8.6亿元,具有固定用途资金11.3亿元。积极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项目融资,8家金融机构为市属国企新增授信9.79亿元,实际提款5.15亿元;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惠企政策,助力35家高新特新等企业获得贷款授信36.39亿元,实际提款16.43亿元。抓住专项债券政策机遇,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6亿元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储备23个专项债券项目,总投资102.82亿元,资金需求29.47亿元。兑付专项资金990万元推动产业革新,安排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70万元支持国家区域性含砷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云南中心)等项目推进,拨付428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夯实企业发展基石。

(二)聚焦民生保障,优化支出结构

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全年压减一般性支出0.28亿元,保障“三保” 支出21.12亿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4.55亿元、机构运转经费支出0.27亿元、民生保障支出6.3亿元。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支出达25.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全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8亿元,安排745万元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卫生健康支出2.23亿元改善医疗条件;教育支出6.31亿元支持教育发展。赋能乡村振兴,争取0.75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资金支持农村产业,确保中央、省级资金投入产业比例不低于60%和52%。发放2.2亿元惠农补贴,惠及57万余人次。发挥金融联席会议作用,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66亿元,贴息103 万元;安排保费补贴543.1万元,投入150万元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投入0.27亿元节能环保资金推进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老虎山历史遗留化工制酸行业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治理等项目,服务全市生态绿色发展。拨付防火专项经费260.46万元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投入0.43亿元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打响锡都个旧文旅品牌。

(三)深化改革创新,提升管理效能

严格规范预算编制,遵循零基预算原则,建立预算执行进度挂钩机制。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开展286个项目事前评估、501个项目绩效目标管理、12个重点项目再评价,涉及资金分别为7.64亿元、7.79亿元、2.53亿元。优化政府采购环境,市属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61亿元,中小微企业合同占比70.2%,实现采购意向100%公开,合同签订率97%,资金支付履约率93.59% 。深化国企改革,完成5户平台类国企压减退出,整合个旧大众事务服务管理公司与个旧锡韵职业信息公司同质资源,推进产发集团与中电建新能源公司签订的光伏发电项目,年处理有色冶炼含砷危废30万吨的西南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砷渣)集中处置中心项目落地开工,成立个旧金属产发公司,借助上海有色网信息公司资源优势,推动大数据、区块链技术在有色金属领域应用,培育锡原料、锡金属区域定价话语权。

(四)加强风险防控,健全监督体系

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和融资行为,抓住中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机遇,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通过财政资金安排与再融资债券申请,有序化解存量政府债务与隐性债务。组织召开非法集资风险分析研判会议3次,对432家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并对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织密财会监督网,印发《个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个旧市财会监督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个旧市2024年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等,形成有效监督合力,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组织对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关于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10方面问题进行督办,以“清源行动”为抓手,聚焦3项重点任务与10大重点领域,在预算单位自查基础上,按照复查覆盖面不低于40%要求对35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复查,同时对9家代理记账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现问题督促完成整改。

三、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整体来看,2024年我市财政整体运行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风险挑战,如:财政增收后劲不足,预算约束不强、过“紧日子”要求执行不严,“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有增无减,化债压力大,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任务艰巨,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我们高度重视以上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一)破解收支矛盾,强化财源建设与支出优化

突破收支矛盾问题,做好财源培育涵养工作,加强财税部门联动,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提前谋划收入组织工作,分产业、分行业、分税种深入挖掘增收潜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推动税收收入及时征缴入库。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格要求执收单位将征收的政府非税收入,除教育收费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外,其余全部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杜绝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拖欠等问题,确保非税收入依法依规征收。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以“精准、高效、可持续”为导向,全面加强事前论证、定期分析财政支出进度,对低效项目及时削减或调整资金分配。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持续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度与透明度,实现支出结构的持续优化和财政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二)筑牢民生保障基石,谱写幸福生活新篇章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锚定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目标,全力筑牢民生保障坚实防线。聚焦群众最关心的教育、医疗、住房等领域,精准发力补短板。在教育事业上,落实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等惠民政策,加大教育资金投入,改善教学设施,提升师资水平,为学生成长成才保驾护航。医疗保障方面,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科学制定改造规划,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统筹推进基础设施改造,同步完善公共设施,有效解决老旧小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等问题,让居民居住更舒心、生活更便利。对困难群众的关怀更显温度,通过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加大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帮扶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无忧。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设立专项就业补助资金,开展针对性就业培训,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重点帮扶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自主创业人员等群体实现稳定就业。

(三)强化协同联动,积极争取政策

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联动工作体系,全面压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形成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争资新局面。财政、发改部门牵头统筹,发挥综合协调与总体汇报优势,联动住建、水务、卫健、农业农村等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谋划、包装申报、跟踪对接等环节紧密配合,以强大合力推动争资工作提质增效。抓住用好中央“适度超前布局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紧盯重点行业领域,实施靶向攻坚。围绕住房保障、水利建设、医疗卫生、教育体育等民生关键领域,深入研究政策导向,精心策划储备一批贴合政策要求、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质项目,通过强化项目前期论证、完善申报材料等务实举措,全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深做实一般债券、专项债券、超长期国债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以充足优质的项目推动全市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筑牢“三保”根基 严守债务底线

持续加强“三保”预算审核,落实落细“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建立健全库款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实时跟踪资金流向,确保基层“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平稳有序,为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持续做大综合财力,积极稳妥推进地方债务化解,不断筑牢债务安全防控底线,确保财政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五)深化预算改革 强化监督效能

以深化改革为驱动,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体制革新。聚焦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关键环节,构建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在预算编制管理上,强化部门与单位主体责任,推行标准化编制流程,确保预算编制科学精准;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把控资金支出进度与方向,运用动态监控手段及时纠偏,保障预算刚性执行。同步发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强化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闭环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从“扩面”向提质”跃升。将预决算公开作为提升财政透明度的重要抓手,优化公开内容与形式,严格审核公开信息,以更高质量的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推动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深度融合,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高效,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人代会及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查意见,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全力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监督索引号53250103100011111



附件【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决算报告20250709102157335.docx
附件【2024年政府决算公开表20250709101247949.xlsx
附件【个旧市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金预算、国资预算支出执行变动情况说明20250709101336309.doc
附件【个旧市2024年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20250709101336637.doc
附件【个旧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20250709101335717.doc
附件【个旧市2024年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20250709101336091.doc
附件【个旧市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20250709101336450.doc
附件【个旧市202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2025070910133549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