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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5-00079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4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000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修复保护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审核和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个旧市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报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州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州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地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合理利用政策,以及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国家和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调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个旧市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州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立统一规范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

16.有关职责分工。与个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生态保护修复科、自然资源管理科、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科、退耕还林还草科、森林和草原防火科、林业改革与产业发展科、规划财务科。

本部门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个旧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3.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勘察设计队

4.个旧市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

5.个旧市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

6.个旧市白云山国有林场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下一步工作中,林业和草原局紧紧围绕服务林业发展这个中心,以生态建设为主线,大力实施生态战略、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全市森林覆盖率、林地面积、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林业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建设快速推进,形成“资源增长、林业增效,林农增收、后劲增强”的良好格局。

(一)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针对阴山城市通道面山范围内的灾害木进行清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尽快开展生态修复治理。持续加强向上级部门争取营造林项目,加快对我市脆弱生态地区的修复治理工作。

(二)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范第一”的工作思路,以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最高目标,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以及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细化灾前防范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入研究和分析森林防火形势,认真准备和做好防火戒严期的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大林业和草原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林业和草原保护的良好氛围。

(四)继续做好全市市级林长巡林、市级督察长督查的服务工作,全面推行林长制落地见效,按照《个旧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试行)等七项林长制制度要求,开展巡林督查工作,确保全市林长制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五)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加大林草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推动涉林涉草涉湿公益诉讼,建立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持续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8人。在职实有8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8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8人。

车辆编制21辆,实有车辆2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9,840,885.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44,93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9,840,885.4元,其中:本年收入19,840,885.4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40,885.4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4,93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840,885.4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840,885.4元,其中:基本支出16,467,0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1,604.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3,373,81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866.00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2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党建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14,4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83,98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45,7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行政单位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133,080.00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04,1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26,4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46,7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工伤失业保险缴费经费。

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1,832,6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7,664,76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2130803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37,985.40元,主要用于购买森林火灾保险。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908,4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24060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森林草原防灾减灾2,900,75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工资福利支出12,341,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341,600.00元,项目支出0元)。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3,663,77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3,020.00元,项目支出3,200,750.00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05,08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70,000.00元,项目支出135,080.00元)。

31204费用补贴37,985.4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37,985.4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070,25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29,709.00元,下降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3,500.00元,较上年减少182,387.00元,下降55.9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减少变化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926,750.00元,较上年增加152,678.00元,增长19.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750.00元,较上年增加152,678.00元,增长29.1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增长变化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9,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

38,089,797.63元,其中,流动资产5,354,609.74元,固定资产32,735,187.8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

387,965.2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96,464.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185.87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83,00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3200200111



附件【个旧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109465978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