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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5-00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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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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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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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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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000
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个旧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指导和监督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的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6.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7.强化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大力培育发展慈善主体,大力弘扬慈善文化。
8.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个室字〔2019〕19号)相关要求,个旧市民政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安全生产科,社会救助科,地名区划科,社会事务科,养老和儿童福利科,规划财务科,社会组织管理科。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
2.个旧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个旧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7.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
因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年度预算编制中未包含其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做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
2.常态化做好各类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基本民生保障愈加稳固,抓实社会救助工作,兜牢民生保障底线。一是提高保障水平,坚持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强化低保扩围增效;三是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信息共享,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对符合低保等社会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3.完善儿童福利体系,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力度持续增强。一是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推进儿童福利分类保障。聚焦儿童基本权益保护,精准做好各项救助保障工作
4.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能力。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二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三是打造养老服务社会化、多元化新发展模式;四是认真落实养老普惠政策,规范高龄津贴与养老机构服务补贴发放;五是完善监督指导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5.殡葬服务管理能力不断提升。市殡仪馆开展冰机室、火化车间改造及零星工程项目提升改造。
6.婚姻登记服务管理不断规范。实行集中登记,联网登记,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强化服务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民政系统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7.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断加强。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制定《市区街道劝说引导救助工作方案》。
8.残疾人福利切实得以保障。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按照9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其中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按照100元/人/月和9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
9.推动社会组织担当作为,促进社会工作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5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7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7辆,超编1辆。因不在编车辆属于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在个旧市车辆改革前购置车辆。
因个旧市殡仪馆(个旧市骨灰公墓管理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本年度预算编制中未包含其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783934.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783934.9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8442.74元,减幅为4.24%,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3105262.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105262.98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0601.14元,减幅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其中城市低保支出减少5334840元。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2928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29,280.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00.00元,增幅4.5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中经费增加。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6336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6336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00元,主要原因:2025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0848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0848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250.80元,减幅为2.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职职工退休1人,2025年预算人员经费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2700元,其中:本年收入582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2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标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846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18466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09.2元,增幅1.53%,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正常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783934.98元,其中:本年收入50783934.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783934.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8442.74元,减幅为4.24%,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3105262.98元,其中:本年收入43105262.9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3105262.9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20601.14元,减幅4.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减少,其中城市低保收入减少5334840元。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29280元,其中:本年收入6292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92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00元,增幅4.55%,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正常调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中经费增加。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63360元,其中:本年收入156336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6336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00元,主要原因:2025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084866元,其中:本年收入408486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8486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250.80元,减幅为2.5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职职工退休1人,2025年预算人员经费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2700元,其中:本年收入582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27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标增资人员经费增加。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8466元,其中:本年收入818466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09.2元,增幅1.53%,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正常调整。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783934.9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0783934.98元,其中:
基本支出9982201.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7590.24元,减幅2.13%,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基本支出3926461.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9530.24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人数减少1人,人员费用减少;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基本支出529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00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各项保险缴费等方面增加;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基本支出13633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500元,主要原因:2025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基本支出2773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8360元,减幅为3.7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在职职工退休1人,2025年预算人员经费减少,所以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减少;
5、个旧市殡葬管理所基本支出582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调标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6、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基本支出80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000元,增幅1.53%,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经费正常调整。
项目支出40801733.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0852.50元,减幅4.74%,主要原因分析:
1、个旧市民政局(本级)项目支出39178801.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31070.9元,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其中城市低保支出减少5334840元;
2、个旧市婚姻登记处项目支出1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因工作需要此项目经费保障婚姻登记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继续巩固和拓展规范化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3、个旧市救助管理站项目支出200000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4、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项目支出131146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20元,增幅为0.0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5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故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增加;
5、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项目支出1146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9.20元,增幅0.96%,主要原因分析是遗属补助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支出50783934.9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0元(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964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06273.22元(基本支出8614180元,项目支出40792093.22元),卫生健康支出824421.76元(基本支出824421.76元,项目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543600元(基本支出5436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说明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13299)9640元,主要用于开展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和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80201)173474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社会组织管理(科目代码2080206)168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2080299)145794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及生活补助(节地生态葬法补助)。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138982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76612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行政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810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科目代码2080801)45864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科目代码2081001)111360元,主要是用于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等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提供福利服务方面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科目代码2081002)5710900元,主要是为我市老年人发放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及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科目代码2081004)357440元,主要用于保障殡葬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代码2081005)2876580元,主要用于保障福利中心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科目代码2081107)9589968元,主要是用于发放残疾人生活费和护理补贴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代码2081901)1169280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科目代码2081902)7741440元,主要是用于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科目代码2082001)600000元,主要是用于我市城乡居民突发性生活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科目代码2082002)1060940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支出(主要是救济费支出)和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1)1052838元,主要是用于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救助补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科目代码2082102)1800504元,主要是用于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救助补助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科目代码2082501)426539.22元,主要是用于发放代管人员陈志刚津贴补贴及护理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2089999)11880元,主要是用于个旧市揭批查运动和两案审理刑满释放生活困难补助。
2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125664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3093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
2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366557.76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2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代码2101199)22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保险。
2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54360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465121.76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基本工资及各项津贴补贴,缴纳职工单位部分各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支出7465121.76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9552.24元,减幅4.2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调出3人,调入3人,录用1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413239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劳务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及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各项机关运转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343080元,项目支出178931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96172元,增幅102.9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组织注销变更换届项目经费、委托业务费、和车辆运行维护费等因两个年度合并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139133.22元,主要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项社会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146400元,项目支出38992733.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12350.50元,减幅4.6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更加精准,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困难群众逐步减少,补贴资金支出减少。
资本性支出19688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96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312元,减幅60.6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机关运转经费支出,办公设备采购预算减少,资本性支出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603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0838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6200元,较上年增加13688元,增长7.1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8000元,较上年减少38412元,下降57.8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次,共计接待270人次。减少的变化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招待批次、陪同人数及接待标准,有效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8200元,较上年增加52100元,增长41.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200元,较上年增加52100元,增长41.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增加的主要变化原因是今年的公务用车增加3辆(红河州慈善总会捐赠),相应的车辆保险费、保养费等有所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个旧市民政局(本级)2025年本单位重点项目20个,涉及金额39178801.22元,主要是:
1.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经费项目5392800元。根据《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厘清民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养老服务职责的通知》(云民办[2019]26号)、《州政府关于调整80至90周岁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标准的通知》(红政发[2011]67号)文件,对符合条件享受的80岁以上老年人给予补助。
2.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经费项目111360元。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保障水平,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规范高效实施,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3.60年代初精减退职生活补助经费项目2100元。按政策规定,对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维护社会稳定。
4.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经费项目110000元。转型后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依法做好本地符合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收留抚养工作,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本市范围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等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街街道办事处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业务建设,指导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工作。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11692800元。凡持有我市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际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可纳入保障范围。
6.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资金项目183600元。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切实解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后顾之忧,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养老服务评估机制,不断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
7.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项目7741440元。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8.揭批查运动及两案释放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11880元。揭批查运动人员生活补助和两案刑满释放人员生活补助,让其感受到党的温暖,有助于社会稳定。
9.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22932元。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
10.节地生态葬法补助资金项目200000元。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促进了我市殡葬改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节地生态安葬发生正逐步被广大群众所接受。
11.代管人员伤残津贴护理费等补助经费项目224439.22元。代管人员陈志刚补助津贴及护理费,有效保障受助对象基本生活。
12.临时救助专项经费项目600000元。妥善解决城乡贫困居民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做到应救尽救,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1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项目7741440元。凡持有我市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实际人均月收入低于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纳入保障范围。
14.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经费项目9589968.00元。全面建立个旧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15.老龄工作经费项目134500元。在全社会营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16.收养能力评估经费项目100000元。维护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收养行为,加强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17.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项目9640元。通过落实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和党支部书记、委员工作补贴,不断规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各项学习活动,从而不断丰富离退休干部各项学习活动的内容和形式。
18.社会救助核查经费专项资金项目30000元。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调查资料和审核意见(含民主评议结论),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核查。对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全部入户调查。严禁不经调查、核对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19.社会组织注销法人变更和换届审计经费项目168000元。云南省民政厅、州民政局发文要求开展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采用政府购买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注销的社会组织进行清算审计,对换届或变更法人的社会组织进行审计。市民政局申请市级财政列入预算,依法委托有关审计师事务所开展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
20.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专项资金项目1052838元。将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二)个旧市婚姻登记处2025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00000元,主要是个旧市婚姻工作保障经费。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技能及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不断更新和完善硬件设施,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高登记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得到更大的发展,让我市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个旧市救助管理站2025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200000元,主要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经费。为生活无着流动人员提供临时住宿、疾病救治、协助返乡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做好回归稳固工作。对流浪未成年人履行临时监护责任,维护其身心健康,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并做好源头预防工作。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
(四)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5年本部门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1311466元,主要是:
1.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项目1100000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护理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和医疗陪护支出;以及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救助等业务的医务治疗接送、审批手续办理、入户核查、出入地方派出所等救助活动时车辆燃修过路停车费、差旅费、印制表册、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支出。保障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救助工作正常开展,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孤老残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200000元。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孤老残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应保尽保,用于补充孤老残人员的日常护理照料支出,保障孤老残人员生存和发展基本权益,进一步提高其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1466元。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
(五)个旧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2025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11466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1916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800元,减少9.8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支出,有效降低单位运转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个旧市民政局资产总额49294930.68元,其中,流动资产2450936.81元,固定资产27648331.1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9192860元,无形资产2802.7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30309.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53510.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个旧市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111
附件【个旧市民政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5022103015771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