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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
  • 索引号
    gjscz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个旧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08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000

个旧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目录

一、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个旧市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公开

三、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个旧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五、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六、财政名词解释

七、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附件1)

八、个旧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2)

第一部分:财政预决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个旧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市委“337”工作思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重点项目和民生财力保障,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财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0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6%,同比增长3.6%,增收4,64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90,058万元,同比增长6.2%,增收5,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2%;非税收入完成44,034万元,同比下降1.4%,减收6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2.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1,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3%,同比下降9.3%,减支32,897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4,0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5,65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800万元,调入资金5,0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8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0万元,收入总计351,2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0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902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46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809万元,支出总计351,240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0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17.3%,同比增长39.3%,增收9,31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收9,338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5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36.6%,同比下降50.1%,减支60,837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减少78,100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01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899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2,9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381万元,收入总计117,2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0,5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3,3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611万元,调出资金71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986万元,支出总计117,246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同比增长50%,增收200万元,主要是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缴入利润收入6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7.8%,同比下降16.7%,减支69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少。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14万元,收入总计1,8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5万元,调出资金6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98万元,支出总计1,843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0,5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6.3%,同比增长0.3 %,增收1,260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收入增收12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提标增收862万元以及委托投资收益增收76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68,0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 95 .7%,同比减少2.1%,减支7,720万元,主要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DRG精细化管理支付方式,预拨总金额的80%导致基金支出较上年减支11,984万元;新增退休人员412人导致机关养老保险增支2,313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2,5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904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2,4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42,18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1,282万元。

(二)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1.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09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2.6%,较调整预算数增加3,354万元,主要是: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缴纳耕地占用税782万元;缴入耕地开垦费5,360万元,较调整预算数增加2,3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21,0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4.3%,较调整预算数增支13,146万元,主要是:为提升大屯海流域(白沙河片区)水质,拨付2024年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6,887万元;为完善沙甸、金川、新沙甸社区等4个老旧小区配套设施,较调整预算时增加拨付1,000万元。二是调整安排政府债务本息3,006万元。三是为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好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较调整预算增支4,029万元。

2.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0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17.3%,较调整预算数增收17,820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17,637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0,5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36.6%,较调整预算数增支16,219万元,主要是偿债资金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50%,较调整预算数增收200万元,主要是大红屯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缴入利润增收2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27.8%,较调整预算数减收898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减少。

4.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收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资金1.66亿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资金0.23亿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0.38亿元,置换存量债务的专项债券4.4亿元。截至2024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8.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27亿元,专项债务44.51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我市法定政府债务限额内。

5.预备费使用情况:2024年初预算预备费2,100万元,年度预算执行中未安排使用,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6.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与州级结算后,2023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净结余300万元,全部调入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2024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抓牢第一要务,出好支持发展“组合拳”。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围绕全年收入目标,协同税务部门强化税收收入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全年完成税收9.01亿元,同比增长6.2%。建立资产盘活长效机制,深挖非税收入潜力,整合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租赁和处置收入2.35亿元。全年财政收入稳中有进,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1亿元,同比增长3.6%。二是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上级政策走向,找准政策结合点谋划储备项目,以项目建设成效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争取各项转移支付资金19.57亿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8.28亿元,具有固定用途转移支付资金11.29亿元。三是加强信贷支持。召开项目融资工作调度会畅通政银企对接渠道,推送50家企业融资需求45亿元。积极跟进市属国有企业项目争取融资支持,8家金融机构为市属国有企业新增授信8.97亿元,提款4.27亿元。引导金融机构落实房地产健康发展措施,支持3家“白名单”房地产项目个人按揭贷款0.89亿元。四是补齐发展短板。紧紧抓住专项债券政策黄金期,聚焦农林水利、产业园区、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项目,获得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66亿元,有力支持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向上推送23个重大项目资金102.82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需求累计29.47亿元。同时,兑付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990万元促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安排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170万元支持国家区域性含砷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云南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拨付428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等费用,不断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2.注重节用裕民,下好保障重点“关键棋”。一是强化“三保”保障能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年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等一般性支出0.28亿元,统筹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1.12亿元,其中:保工资14.55亿元、保运转0.27亿元、保民生6.3亿元。统筹财力扎实做好民生保障,民生支出达25.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二是提升社会保障服务水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亿元,安排市级城乡养老保险资金745万元,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卫生健康支出3.14亿元,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安排教育支出6.31亿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三是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取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0.75亿元,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确保中央、省级衔接资金投入产业比例不低于60%和52%。发放惠农惠民财政补贴资金2.2亿元,受益57万余人次。发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联席会议作用,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0.66亿元,拨付贴息103万元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43万元,投入150万元支持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推进。四是加大生态文明资金投入。安排0.88亿元推进大屯海保护治理,有力支持生态环保发现问题整改。投入0.43亿元节能环保资金加快推进乡镇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污染治理、老虎山历史遗留化工制酸行业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治理等项目,服务全市生态绿色发展。拨付防火专项经费314万元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投入0.43亿元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事业高质量发展,锡都个旧文旅品牌知名度、热度不断提升。

3.力促改革创新,把好财政管理“方向舵”。一是依法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零基预算、以收定支原则,科学测算财力,确保预算管理源头管控,严格落实预算安排与执行进度挂钩机制,调度年初预算项目资金,将非急需及支出进度低于时序进度的项目资金2.2亿元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二是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协同联动机制,着力做好规范预算编制、优化支出结构、严控债务风险、加强预决算公开等方面工作。对286个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7.64亿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市级项目501个,涉及支出金额7.79亿元;开展重点支出绩效再评价项目12个,涉及资金2.53亿元。三是采购环境持续优化。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共计1.61亿元,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70.2%。对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计划、采购公告、合同备案等环节进行实时监控预警、定期排查、主动介入,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100%、及时签订合同情况占比达97%、采购合同资金支付履约率达93.1%,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市场透明度,依法保障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四是国有企业改革再上新台阶。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总体目标,完成5户平台类国有企业压减退出,持续深化系列专项行动和重点工作,督促国企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完成个旧大众事务服务管理公司与个旧锡韵职业信息公司同质资源整合。产发集团与中电建新能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建成后将提升个旧电力保障能力。大健康产业公司积极推进不动产权登记证办理,全年销售存量房突破860万元。年处理有色冶炼含砷危废30万吨的西南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砷渣)集中处置中心项目落地开工,个旧金属产发公司挂牌成立,依托上海有色网信息公司优势资源,引导大数据、区块链等在个旧有色金属领域深度应用,逐步形成锡原料、锡金属的“个旧定价权”。

4.聚力风险防范,筑牢财政监督“防火墙”。一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和融资行为。抓住中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机遇,完善常态化监测机制,提前安排财政资金、申请再融资债券,稳妥化解存量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组织召开非法集资风险分析研判会议3次,对432家企业开展专项排查,化解涉非风险2个。二是财会监督不断健全。印发《个旧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制度体系,实现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组织对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关于财经纪律方面存在的10方面问题进行督办。聚焦财经纪律执行等3项重点任务和10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清源行动”,在预算单位自检自查基础上,按照复查覆盖面不低于40%要求对35家一级预算单位开展复查。同时,对19家代理记账企业开展实地核查,对发现问题督促完成整改。三是主动接受人大法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向市人大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情况,认真落实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6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办结率及满意率均达100%。

各位代表!上述成绩是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情况下,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实干担当、共同努力的结果。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长空间收窄。土地出让、工业规模、非税收入等增收不明显;二是财政收支平衡矛盾突出。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新增可用财力有限,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压力加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大,控风险任务繁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意见,在今后工作中找准症结,综合施策,逐一研究解决。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研判财政形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一)2025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当前,我市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今后一段时期全市财政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收入逐步放缓、支出需求增加等矛盾将进一步加剧我市财政收支紧平衡态势。收入方面,我市新兴产业支柱群体尚未形成,地方收入增长主要集中在企业税收贡献和一次性国有资产(资源)处置,财政收入增收动力不足。同时土地划拨、挂牌出让等政府基金收入受房地产下行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组织收入仍然面临较大困难。支出方面,“三保”支出、偿还债务等其他刚性支出需求增多,“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建设进入关键期,补齐民生短板等都需要继续加强保障。总体来看,2025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必须坚定发展信心,积极主动应对问题和挑战,全力确保财政收支实现平稳运行。

(二)2025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6,774万元,同比增长2%,增收2,68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1,320万元,同比增长1.4%,增收1,262万元;非税收入45,454万元,同比增长3.2%,增收1,42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325,920万元,同比增长1.5%,增支4,851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7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4,3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809万元,调入资金21,445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400万元,收入总计371,8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92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9,78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100万元,年终结转12,000万元,支出总计371,800万元。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9,453万元,同比增长110.3%,增收36,435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65,153万元,同比增长108%,增收33,83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00万元,同比增长73.3%,增收423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3,300万元,同比增长217.3%,增收2,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3,278万元,同比下降12.1%,减支7,312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4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3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986万元,收入总计92,7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278万元,调出资金20,9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2,250万元,年终结转支出3,986万元,上解支出2,280万元,支出总计92,739万元。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00万元,同比下降16.7%,减收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227万元,同比增长20.8%,增支384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2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98万元,收入总计2,2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27万元,调出资金500万元,支出合计2,227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23,458万元,同比增长14.3 %,增收52,929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18,595万元,同比增长13.7 %,增支50,566万元。主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国家统筹,离退休人员增多,养老金刚性支出增加11,277万元,由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部由上级补助,导致收入同时增加11,277万元。同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9月实行州级统筹,预计收到上级补助收入增加30,933万元,我市将收到的保费收入全额上解州级导致支出增加25,051万元。

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4,8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52,800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结余5,5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结余46,65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余565万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市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的支出及必需的基本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保障正常运转。

(三)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任务

1.加大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扶持。一是支持加快现代化国有企业转型,拟安排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经费200万元,强化对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二是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拟安排招商引资项目经费50万元,不断吸引企业落户个旧。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拟安排促进工业企业、服务业提质增效专项奖补资金359万元促进产业发展,拟安排创新驱动发展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资金和推动经济稳进提质专项奖励资金209万元,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深入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一是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拟安排2,500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预算专项资金及600万元教学质量专项资金,引领教育事业持续发展。二是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拟安排1,539万元市级配套资金用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中职教育贫困学生生活资助及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三是加大人才吸引力度,拟安排427万元落实“锡引”人才十条措施,为擦亮“世界锡都”名片提供强大人才智力支撑。

3.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5年拟安排市本级三保支出20.26亿元,其中:保工资支出15.43亿元、保运转支出0.43亿元、保基本民生支出4.4亿元,兜牢“三保”底线。二是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拟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7亿元,持续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残疾人补助及护理等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优抚对象、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补助。三是加快医疗卫生提质,拟安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经费2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97万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继续做好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同时,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4.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拟安排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二是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拟安排“千万工程”绿美乡村创建奖补资金6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18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439万元,全国土壤普查项目资金60万元,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发展和建设。三是建设现代化农产品生产体系,拟安排袁隆平杂交水稻个旧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经费120万元,乍甸乳业帮扶车间项目经费170万元,支持第一产业现代化加速发展,做大做强个旧特色农业品牌。

5.持续打造个旧特色旅居名牌。一是丰富文化旅居体验,拟安排文化惠民项目经费210万元,挖掘和展示个旧文化底蕴,开展以游客体验为导向的文化体验项目,提升游客满意度。二是提高现代信息化社会综合治理能力,拟安排信创工作经费560万元,提高政府信息安全。三是支持法治社会建设,拟安排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法律援助及普法宣传等工作经费145万元,大力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6.大力支持生态环保建设。一是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拟安排环保重金属污染防治资金1,025万元,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经费20万元,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二是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修复长效机制,拟安排河长制和林长制工作经费95万元,推进河长、林长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完善水环境生态治理,拟安排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补助经费30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环湖西路排涝电费及机电维护资金26万元,加大污水处理,改善水环境质量。四是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支持,拟安排森林防火专项资金290万元,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防灭火宣传、防火专业队伍建设等工作,守住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底线。

7.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一是支持数据发展中心建设,拟安排数据发展中心专线保障项目补助资金103万元,提升我市数据处理现代化水平。二是完善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拟安排云计算中心及大数据服务项目资金490万元,优化网络架构和升级设备,构建高效、安全的云计算平台,促进政务、教育、医疗等各领域数据共享与应用,为建设智慧城市、实现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保障。

三、确保完成2025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和“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也是市委“337”工作思路“三年新突破”的实现之年和系列三年行动的决战决胜之年,做好今年各项工作极其重要。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组织收入目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夯实预算管理基础,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财政风险管控,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一)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统筹平衡,深化资源整合,强化基础支撑,扎实推动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以严的基调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坚决惩治财政领域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打造政治过硬、具备现代理财能力的干部队伍,涵养风清气正的财政政治生态。

(二)坚决兜牢兜实民生底线。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整合各项资源资金,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投入。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差异化发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支持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三资”改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政府债务管理,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依法依规落实部门化债、控债、防债等主体责任。健全规范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明确债务偿还责任、考核问责等制度。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深入落实“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库款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强化专户库款监测和调度,兜牢“三保”底线。

(四)坚持零基预算编制理念。深化零基预算编制改革,预算支出以零为基点,以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和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以当年可用财力为基础,根据资金实际需求、项目轻重缓急、绩效评价情况等统筹核定,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切实提高部门预算能力,牵引带动治理效能不断提高。

(五)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四位一体”要求,依法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审计等各类监督,广泛听取、积极采纳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努力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2025年财政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以更强使命担当、更实政策举措、更严工作作风,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个旧实践篇章中贡献财政力量!

第二部分:个旧本级2025年“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经市财政局汇总,个旧市各部门,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与各乡镇(街道)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025年预算安排情况如下:

2025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668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50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59万元。

与2024年年初预算相比,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520万元,下降16%。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减少472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减少公务接待人数、批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8万元,下降 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48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落实上级要求,不折不扣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个旧市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项目

2024年

预算数

2025年

预算数

比上年增、减情况

增、减金额

增、减幅度

合计

3188

2668

-520

-16%

1.因公出国(境)费

5

5

0

0%

2.公务接待费

976

504

-472

-4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207

2159

-48

-2%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439

439

0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1768

1720

-48

-3%


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做到总限额只减不增。

附: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使用市级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部门均纳入统计的单位范围。个旧市各部门“三公”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公开,如需了解具体情况,可与部门直接联系。

第三部分:2025年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1年5月,我市财税部门根据全市财力情况和乡镇(街道)职责和事权范围合理划分乡镇(街道)财政收支范围,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激励发展、自求平衡”的财政管理体制,厘清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职尽责,力求做到责、权、利相统一,对原体制进行调整完善,保证乡镇(街道)的既得利益;注重基本保障,确保乡镇(街道)财政正常运行,全市制定出台了《个旧市完善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办法》(个政办发〔2021〕21号)。在新体制中,各乡镇(街道)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原则统筹安排,由市级财政全额保障工资、机构运转和民生保障,其余项目支出实行收入与支出挂钩。上级给予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已全部计入财力统筹安排全市支出,故2025年预算草案中未单独反映市对各乡镇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第四部分:个旧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一、个旧市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14.33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4.41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额0.38亿元(其中:中央转贷地方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0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额0.38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额0.45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12.68亿元。

二、个旧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2023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38.45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44.77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发行额6.29亿元,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额0.23亿元,2024年末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预计执行数44.51亿元。

第五部分: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个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政策、编制规划、对接项目、强化调度、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作用,科学规范地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抓实项目前期工作,更好的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国债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围绕十四五规划,根据国家战略决策与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和我市发展实际,投资交通、市政公用设施、环境卫生及生态、公共服务与应急管理、城乡融合发展能源、水利、新型城镇化等项目,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实施方案(2025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2、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抓紧编制城建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3、预算资金


巡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市委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有力推动新时代个旧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察工作,市委实行巡察制度,承担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专职巡察机构,对市委管理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察监督,实现巡察全覆盖。用于保障市委巡察机构的年度巡察工作,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扎实开展常规巡察,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整改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市委巡察机构根据《十四届个旧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及《市委2025年巡察工作要点》组织开展3轮市委巡察工作,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监督,采取“一托二”、“乡村一体巡”等方式,深入被巡察单位驻点开展巡察监督,通过个别谈话、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发现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及时纠正政治偏差,推动群众关切的”急、难、愁、盼“问题解决。点多面广,项目实施难度较大,需要大量巡察工作人员深入到实地,市委巡察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切实保障开展巡察监督工作需求,推动市委巡察全覆盖。

二、项目绩效目标

市委巡察组贯彻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制定2025年巡察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扎实开展常规巡察,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整改落实,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对应的目标或措施预计的产出和效果,每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的一项或几项目标。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年度开展巡察工作次数,有台账资料支撑

2、年度计划举办培训会议次数,有台账资料支撑

3、全市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人数

4、落实整改问题,制定措施并长期坚,实际整改率。


提升教学质量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一、项目概况及立项背景

2020年10月,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加快推进个旧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阐述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个方面内容。组织实施内容之一是财政支出优先保障教育,每年安排不低于600万元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为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名师工作室、培养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提供资金保障。八个工作方案分别是:《个旧市实施“五育并举”工作方案》、《个旧市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工作方案》、《个旧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方案》、《个旧市义务教育学区化办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个旧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教育教研工作方案》、《个旧市健全完善教育督导机制工作方案》、《个旧市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方案》和《个旧市校园安全工作方案》。

二、项目绩效目标

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建设,持续稳步提升各中小学教学质量,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绩效目标设立的相关依据

1、教育事业统计报表

2、年度工作总结


第六部分:财政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三保支出】“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支出、保运转支出。

【地方政府债务】指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为公益性项目发展举措,需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包括:纳入政府债务管理的非政府债券形式的存量债务;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形成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后在国务院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举借并以财政资金偿还的外债转贷债务。

【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发行并办理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按用途分为:新增政府债券和置换政府债券、再融资债券;按偿还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债券主要用于政府公益性资本性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不得安排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及利息。

【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针对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金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

【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针对土地储备、收费公路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债发行的债券,债券的发行要对应相应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筹集资金安排的支出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本金通过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预算绩效管理】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效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零基预算】零基预算是指以实际支出需求为导向,以项目绩效为核心,以提高执行率为保障,逐项审议预算年度内各项经费的内容及其开支标准,并结合财力状况,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编制部门预算,改变预算编制传统的“基数+增长”的模式。

【转移支付】转移支付是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为目标,以规范、公平、公开为要求,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附件:1.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2.个旧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100010111




附件【附件2 个旧市2025年政府预算公开表20250208102129577.xlsx
附件【附件1 个旧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