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4-10-12 浏览次数:

个水函〔2024〕3号

张建明、李卉、周建荣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给予卡房镇浑水河综合治理资金项目支持的建议》的第55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23年至今,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水质监测通报显示,省控断面—浑水河入红河口断面持续保持优良水体Ⅲ类及以上水质。通过市委、市政府的治理部署和三级河长履职监管,浑水河保护成效显著。我市山区河道较多,无法通过实施项目修建河长巡河使用道路,请河长巡河注意自身安全,对无人区河段及临山陡坡险峻河段,我单位将强化乡镇河长办联系配合做好无人机助力巡河,摸清河道现状,根据需要调整险峻河段巡河频次。

针对代表所提出的给予卡房镇浑水河综合治理资金项目支持的建议,我单位已经联系协办单位市发改局、卡房镇、云锡公司,了解到卡房镇根据《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研究谋划南盘江流域个旧市浑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6265万元,新建浑水河流域污水管网约22.5公里及日收储垃圾15吨垃圾收储站一座,清理浑水河河道污染底泥约18.9万方,建设人工湿地约0.13平方公里和生态护岸21.12公里等。由于该项目所需的河底淤泥报告存在重金属超标以及项目选址涉及占用耕地和林地等原因不符合建设。

同时浑水河为红河一级支流,不属于重点流域专项规划治理范围,且目前该项目尚未完成项目审批所需用地、环评等各项前期工作要素。按发改部门要求审批类项目需通过提级论证,该项目不属于提级论证通过项目。在无规划及各项前期工作均不完善的情况下,该项目无法申报各项资金支持。我单位将积极协调市发改局指导卡房镇按规划要求推进项目申报。

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余勤 186/8737/7377

个旧市水务局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