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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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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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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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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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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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300000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负责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巷)、桥梁、广场、不收门票的公园等道路照明的维护管理和城市建筑物、主要景观、景点和主要街道夜景灯光以及个旧金湖文化广场喷泉等维护管理。我处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共有职工21人,在职职工13人,退休职工8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维修组。
本单位为个旧市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经过全处职工的努力工作,保证了全市路灯、大屯片区路灯、景观灯、正常完好的运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240,5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240,5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08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录用2人,工资及社保、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金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40,500元,其中:本年收入5,240,5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40,5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08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录用2人,工资及社保、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金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240,5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4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19,3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08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录用2人,工资及社保、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金等增加;项目支出3,220,9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242,26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商品和劳务支出。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48,320元,增加24.91%,主要原因为增加退休人员1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0,6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6,500元,增加9.48%。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63,400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4,000元,增加9.37%,主要原因在职增加2人。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4,401,180元,只要用于个旧市区、大屯片区路灯和景观灯电费以及维护材料费。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28,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0,500元,增加8.94%,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2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698,400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及工资附加费(其中:基本支出1,698,400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300,500元,主要用于个旧市区、大屯新区、大屯街道路灯、景观灯电费及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费、培训费、工会费、劳务费、福利费、租赁费等(其中:基本支出79,600元,项目支出3,220,9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1,3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其中:基本支出241,300元,项目支出0元)。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40.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08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新录用2人,工资及社保、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金等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2,810.95元,较上年减少1,324.05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810.95元,较上年减少1,324.05元,下降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810.95元,较上年减少1,324.05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增减变化原因是节约开支。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单位重点项目1个,涉及金额3,220,9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240,4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4,080元,是新录用2人,工资及社保、医疗、工伤、生育、失业金等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39,623.90元,其中,流动资产233,936.80元,固定资产44,018.3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5,118.75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991.2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22.5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每月对个旧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道路(含主次干道、巷)、桥梁、广场、不收门票的公园、大屯新区、大屯街道等道路照明和城市建筑物、主要景观、景点和主要街道景观照明以及个旧金湖文化广场喷泉等维护管理。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06)、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07)、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09-1)、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09-2)、新增资产配置表(10)、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11)、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12)均为空表。
第二部分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300111
附件【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个旧市灯光管理处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30408405136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