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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110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11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300000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全市“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人员供养。对遭受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等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传、巡访、关爱保护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务室、社工站、食堂、个旧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个旧市中心敬老院、个旧市社会福利院。

本单位为个旧市二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改善和提高供养老人基本生活水平。严格深入贯彻落实扶老、济困、救孤、助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工作。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2.进一步完善院内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作,改善居住环境,提升我院综合服务水平。

3.持续加强院内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2024年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维稳工作。落实值班值守和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制度。规范院民日常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我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各项工作。

4.加强与上级管理部门的对接和交流,在市民政局的指导和部署下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履行部门职能职责。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93,116.8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93,116.8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63.20元,减幅为0.2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减少1人,生活补助收入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93,116.80元,其中:本年收入4,193,116.8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93,116.8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63.20元,减幅为0.2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减少1人,生活补助收入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导致财务总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93,116.8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193,116.80元,其中:基本支出2,881,7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00.00元,增幅为0.3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所以导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311,356.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63.20元,减幅为1.3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减少1人,生活补助收入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导致预算总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支出4,193,116.80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3,816.80元(基本支出2,452,460.00元,项目支出1,311,356.80元),卫生健康支出237,000.00元(基本支出237,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住房保障支出192,300.00元(基本支出192,300.00元,项目支出0元)。具体说明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276,8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285,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00.00元,增幅0.5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所以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科目代码2080801)11,356.8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7,563.20元,减幅60.7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减少1人,生活补助支出减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科目代码2081005)2,990,6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890,660.00元,具体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8,700.00元,增幅0.4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1,100,000.00元,具体是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1,100,000.00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护理人员基本工资支出和医疗陪护支,以及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和孤老残人员救助等业务的医务治疗接送、审批手续办理、入户核查、出入地方派出所等救助活动时车辆燃修过路停车费、差旅费、印制表册、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城市生活救助(科目代码2082501)2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特殊困难群体日常生活开支补助。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151,7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00.00元,增幅为0.99%,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76,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与上年相比减少4,100.00元,减幅为5.10%,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减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代码2101199)9,0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0元,增幅为1.1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提高,所以2024年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9.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192,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00.00元,增幅为0.58%,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519,3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519,3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00.00元 ,增幅为0.3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财政供养在职人员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1,186,8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6,860.00元,项目支出1,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元,增幅为0.03%,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工会经费增加400元,导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6,956.8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生活补助支出和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75,600.00元,项目支出211,356.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563.20元,减幅为3.48%,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减少1人,生活补助支出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较上年减少。

资本性支出0元,主要用于房屋建筑物构建、设备购置和大型修缮等活动(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93,116.8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763.20元,减幅为0.2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4年已故离退休职工遗属减少1人,生活补助支出减少,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0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025.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重点项目3个,涉及金额1,311,356.80元,其中:

1.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安排1,100,000.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享受社会救助服务受益人数、指标值:≥100人;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标准达标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资金使用率、指标值:≥9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救助对象合规性、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救助对象纳入保障范围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救助补助经费人均保障标准提升情况、指标值:=稳步提升;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救助补助经费支付及时率、指标值:≥90%;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救助对象生活水平提升情况、指标值:=稳步提升;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救助对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提升、指标值:=稳步提升;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指标值:=持续推进;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救助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1)《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个政办发〔2014〕139号)文件。(2)《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3〕44号)。

2.孤老残人员生活补助经费项目安排200,000.0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孤老残人员享受救助供养补助受益人数、指标值:≥90人;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标准达标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资金使用率、指标值:≥9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对象合规性、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孤老残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孤老残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增长率、指标值:≥3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孤老残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发放及时率、指标值:≥90%;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孤老残人员生活水平提升情况、指标值:=稳步提升;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生态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孤老残人员人居环境改善提升、指标值:=稳步提升;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指标值:=持续推进;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服务供养孤老残人员满意度、指标值:≥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1)《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社会救助工作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个政办发〔2014〕139号)文件。(2)《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红民发〔2023〕44号)。

3.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1,356.80元,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对象数、指标值:=1人;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对象准确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兑现准确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社会化发放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对象覆盖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事项公示度、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补助标准达标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产出指标、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减轻获助对象的家庭经济负担、指标值:=明显减轻;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政策知晓率、指标值:≥100%;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生活状况改善、指标值:=明显改善;一级指标: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维护社会稳定、指标值:=效益显著;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补助对象满意度、指标值:≥9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资产总额48,668,109.35元,其中,流动资产2,423,982.57元,固定资产27,297,859.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946,264.00元,无形资产3.0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7,569.5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38,679.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部门总体绩效目标为:(1)深入贯彻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2)狠抓后勤保障,提高收养人员生活水平。一如既往地做好“特困人员”收养工作。(3)加强设施建设,改善服务环境。(4)进一步提升安全事故防范意识。(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6)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履行部门职能职责。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具体绩效情况如下:

1.部门年度目标。(1)进一步向上级财政申请项目资金补助,以保障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实现我中心养老福利事业转型升级。(2)进一步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及老人的安全防患意识,确保无责任事故发生。(3)进一步改善老人的康复、医疗、娱乐设施,满足服务工作需要。继续牢固树立爱心至上的服务理念,用人性化、家庭式的服务温暖老人,提高老人满意率。(4)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做好值班值守工作。

2.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进一步改善提高收养老人基本生活水平。孤老残人员生活补助将用于补充孤老残人员的日常护理照料支出、基本生活费、四季常备更换衣物购买、床上用品等基本生活物资和服务等方面需求的支出,保障孤老残人员生存和发展基本权益,进一步提高其生活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进一步改善提高未成年人和特困人员救助服务水平。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会救助工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和城乡特困人员救助等业务的医务治疗接送、审批手续办理、入户核查、出入地方派出所时车辆燃修过路停车费、差旅费、印制表册、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的购置、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公示等工作支出。以解决民政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一级指标>,其中: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新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指标值:=1个,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老年养护院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立项批复。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次数、指标值:≥3次,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会议记录、图片、视频资料、院民代表的实地采访。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次数、指标值:≥1次,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消防疏散演练简报和相关图文资料、《个旧市民政局2023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召开销防安全工作会次数次、指标值:≥3次,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院民大会、职工大会等会议记录和相关图片资料。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组织炊事员和护理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次数、指标值:≥3次,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堂及各护理组食品留样记录。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云南省智慧养老服务系统录入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全体集中供养老人信息和名册录入网络服务系统,每人均有对应二维码标识,实现智能和动态管理。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老人档案建立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实现全体收养老人均有详细个人信息档案,档案实现全程跟踪记录,无遗漏,一人一档。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安全宣传教育覆盖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单位负责人资格认证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三级指标: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个旧市民政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供养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足额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体收养老人;数据来源:问卷调查及实地采访。

二级指标:质量指标、三级指标:消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指标值:=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各项消防、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记录和台账以及医院就诊记录。

二级指标:时效指标、三级指标:各项供养和服务工作完成及时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数据来源: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和项目资金预算。

二级指标:成本指标、三级指标:三公经费控制率、指标值:≤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数据来源: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和项目资金预算。

(2)效益指标<一级指标>,其中: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指标值:=作用明显,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数据来源:《个旧市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度工作总结》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服务收养老人,维护其基本权益,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标值:=作用明显,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体收养老人;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改善院内人居环境、指标值:=明显改善,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体收养老人;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级指标:提高收养人员生活质量、指标值:=明显提高,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体收养老人;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二级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三级指标: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儿童福利服务事业发展,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指标值:=明显推进,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体收养老人;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3)满意度指标<一级指标>,其中:

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内部职工满意度、指标值:≥95%,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体职工;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群众满意度、指标值:≥95%,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绩效指标设定依据: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全体收养老人;数据来源:问卷调查。

第二部分 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331400300111



附件【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预算重点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个旧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30410534798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