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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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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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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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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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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水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0000
个旧市水务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水务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行政职能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水行政方面的规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投资建设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市城乡水利工程和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市内主要河流流域规划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和保护工作。统一管理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含地上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对涉及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水资源利用和防洪、排污、水土保持等进行论证并提出意见;拟定全市水资源管理保护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和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对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实施管理;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和编制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6)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对全市湖泊河流和地下水的水量实施监测。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对市属小(一)型及其以上的水利工程和机电排灌站实施管理;对小(一)型以下水库、坝塘的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管理进行督促指导。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审批和转报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对水土流失的监测及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措施的实施。
(9)组织协调、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农村水电的协调指导工作,按照规定协调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1)组织实施水行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全市辖区内部门间和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2)研究提出水利行业的价格意见;监督管理水利行业国有资产。
(13)负责水利系统的科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
(14)负责水污染防护、水利工程、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5)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监督科、水资源和河长(湖长)制工作科、农村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科。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个旧市水务局(本级)
2.个旧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
3.个旧市白云水利工程管理处
4.个旧市大屯水利工程管理处
5.个旧市白坡水库管理处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拓宽项目资金渠道,抓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
谋划包装个旧市大屯海流域(白沙河片区)可持续发展工程。
(二)加快推进项目谋划,持续增加项目储备
完成我市“十四五”兴水润滇工程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完成水利重点领域项目储备和水网规划项目储备工作。完成绿冲河水库、花椒冲水库可研报告编制并进行技术审查,其他各项专题报告正在编制中;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报告;完成大屯新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前期工作。
(三)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持续完善水利基础设施
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个旧市沙甸河邦干段治理工程、屯兴河流域可持续发展、个旧市大屯海5号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个旧市鸡街镇乍甸河流域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饮用水水源地及河道保护治理工程稳步开展。水资源配置: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提升工程、农村供水保障三年专项行动项目、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大屯新区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按预定计划有序推进。
(四)加强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农村供水质量
一是三年专项行动项目的8件子工程已全部开工建设并有序推进。二是开展饮水安全排查3次,在排查中特别针对水窖供水、水窖辅助供水和季节性缺水等供水保障薄弱的村组重点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置解决,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三是水价综合改革发力见效,通过一卡通进行补贴。
(五)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
一是持续推行“河湖长+检察长”“河湖警长制”协作机制,建立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制定个旧市“河湖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助力提升全市河湖治理和管护成效。二是持续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三是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四是开展绿美河湖建设,大屯海(个旧段5号沟至泵站)绿美河湖建设项目、马堵山水电站水库(个旧段)绿美河湖建设项目、白云大沟邦干村至白石岩村绿美河湖建设项目现已全部开工建设。
(六)抓实防汛抗旱工作,建立高效应急预警体系
扛实抗旱重大责任。统筹全市水源,科学调度水资源,开源节流,利用降雨有利时机,全力加强水库蓄水。针对存在供水不足的农村地区,及时组织各受灾乡(镇、街道)相关人员深入受灾村组(社区)开展拉送水工作,确保人畜饮水安全。
(七)严格落实水资源监管,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一是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二是抓好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三是完成个旧市取水监测计量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八)强化安全管理,深化行业监管
一是抓实安全生产,全面排查治理水库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二是强化水库管理,编制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实施方案。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四是严格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对辖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开展质量巡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九)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好“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二是坚定不移深化水利系统反腐败斗争,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一体推进“三不腐”。坚持严惩腐败与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全面助推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强化水利部门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全市水利部门“清廉机关”建设。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十六字”治水思路,加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紧盯水利重大审批、财政资金监管、农村供水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整治。持续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弘扬水利系统中的廉洁基因,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克己奉公、敬畏权力、服务人民,教育引导水利行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牢牢守住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5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3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193,99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193,994.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5,907.68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较大,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193,994.00元,其中:本年收入16,193,994.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193,994.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5,907.68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较大,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193,994.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193,99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2,87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1,5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较大;项目支出1,711,12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04,407.68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财政安排重点项目资金减少,项目申报纳入预算的个数减少2个。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2024年预算数为1,287,97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320.00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死亡2人。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2024年预算数为2,300,62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5,320.00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人数减少。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2024年预算数为1141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8,9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固养老保险基数变动较大。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科目代码2080599)2024年预算数为9,64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640.00元,主要原因新增重点项目支出,项目名称:离退休党组织基本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离退休党组织基本工作经费支出。
抚恤-死亡抚恤(科目代码2080801)2024年预算数为121,404.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872.32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提高标准城镇遗属补助每人每月提高36.40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2024年预算数为151,9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3,10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行政单位医疗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2024年预算数为480,8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3,3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固医保基数增加。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事业单位医疗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2024年预算数为428,1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64,200.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2人、在职因病死亡1人。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代码2101199)2024年预算数为32,6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700.00元,主要原因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入、新招录人员5人。主要用于市财政负担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缴费部分。
农林水支出-水利-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130301)2024年预算数为2,159,76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997,42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在职转退休2人。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执法监督(科目代码2130309)2024年预算数为199,46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300.00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土保持(科目代码2130310)2024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3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增加。主要用于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科目代码2130311)2024年预算数为3,893,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694,400.00。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新增预算重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预算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防汛(科目代码2130314)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140,000.00元,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资金用于抗旱工作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防汛物资补充更新项目资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抗旱(科目代码2130315)2024年预算数为10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重点项目抗旱专项经费增加,抗旱物资补充更新支出。主要用于2024年防汛物资补充更新项目资金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农村供水(科目代码2130335)2024年预算数为300,0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3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2024年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预算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科目代码2130399)2024年预算数为2,521,44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49,760.00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人员工资变动调整。主要用于2024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及下属单位年度预算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2024年预算数为766,300.00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5,500.00元,主要原因是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调入、新招录人员5人。主要用于财政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部分。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426,2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426,2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866,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其中:基本支出485,580.00元,项目支出1,380,72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92,494.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3,571,090.00元,项目支出121,404.00元)。
资本性支出209,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单位重点项目专用设备购置及货物政府采购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09,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93,99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5,907.68元,主要原因分析单位人员变动情况较大,单位2024年重点项目经费收入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6,213.61元,较上年减少10,161.66元,下降3.8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75,226.46元,较上年减少7,656.36元,下降4.1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500人次。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加强预算管理,真正将“过紧日子”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所需要开支的餐费及上级检查所需的工作餐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80,987.15元,较上年减少2,505.3元,下降3.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987.15元,较上年减少2,505.3元,下降3.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加强预算管理,真正将“过紧日子”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所需要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上级检查所需的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部门重点项目10个,涉及金额1,589,720.00元。
1、2024年抗旱专项经费项目经费安排1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完工项目初步验收合格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财农〔2011〕328号)第六条中抗旱物资储备费用。水利部购置、补充、更新中央抗旱物资及储备管理费用。《云南省抗旱条例》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
2、2024年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项目和计量设施监测项目经费安排1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下游河道生态流量>=1.93立方米,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二级站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1]43号)文件。
3、2024年个旧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经费安排1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源地水质检测1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红水资源〔2021〕12号关于转发县级以上城市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评估工作文件的通知。
4、2024年防汛专项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截至2023年6月底,投资完成比例率10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5、2024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安排5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29个水体河长制公示牌更新养护,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竖立河长公示牌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厅)。
6、2024年个旧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的补助资金安排3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质监测点324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红河州水利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州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红水农水〔2022〕9号)文件要求,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提升红河州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水平,各县市要对所有工程的水源点水质开展全面检测,发现水质达不到农村饮水标准的要及时停水加以整改,启用备用水源。
7、2024年离退休党组织基本工作经费安排9,64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补助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个数>=1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个组联字【2023】4号文件。
8、2024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专项经费安排20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水保方案评审1个,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9、2024年环湖西路排涝电费及机电维护资金安排260,00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下排涝运转=正常运转,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单位工作记录和排涝经费回单。
10、2024年戈贾至水塘寨片区供水工程管养经费安排100,080.00元,三级指标,指标值下工资福利发放事业人数=12人,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人员信息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5,5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2,620.00元,主要原因今年单位行政人员在职转退休2人,人员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个旧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2,999,034.21元,其中,流动资产1,163,691.99元,固定资产7,032,353.8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元,其他资产4,802,984.4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61,271.6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04,252.2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开展补充更新防汛仓库物资,确保有序、高效处置洪涝灾情、险情,确保水库等各类防洪工程安全度汛并发挥防洪减灾效益,确保重要设施度汛安全,努力避免强暴雨、江河洪水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继续推进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开展以“水量保证、水质合格、监控完备、制度健全”为目标的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3、根据《红河州水利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州农村饮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红水农水〔2022〕9号)文件要求,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巩固提升红河州农村饮水安全管护水平,各县市要对所有工程的水源点水质开展全面检测,发现水质达不到农村饮水标准的要及时停水加以整改,启用备用水源。
4、根据《中共个旧市委组织部、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旧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次性抚恤金和遗属生活补助审批的通知》(个人社发〔2021〕30号),按时发放抚恤金,保障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的生活待遇。
5、根据《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管理办法》(财农〔2011〕328号)第六条中抗旱物资储备费用。水利部购置、补充、更新中央抗旱物资及储备管理费用。《云南省抗旱条例》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个旧市水务局抗旱专项经费项目向财政申报预算10万,用于抗旱物资的补充更新。
6、对符合要求的离退休党组织进行工作经费补助。
7、全面落实河长制:保障河道有专职保洁人员巡查保洁,深化落实“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维护好河长制公示牌,完成市级河长河湖健康评价及一河一策修编,开展美丽河湖建设。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特需申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专项经费30万元,用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工作,计划组织评估项目30个。
9、根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第34号)取水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所申请的取水许可证对应的取水水源取水口处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所安装的计量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技术标准要求,并保证计量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533200111
附件【个旧市水务局2024预算重点项目文本公开(汇总).doc】
附件【个旧市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汇总)2024022610302421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