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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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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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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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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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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2200000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级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州委、州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 在州纪委州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市委巡察机构贯彻市委有关巡察工作的决议、决定,进行巡察。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对被巡察地区、单位的下属单位或者部门进行走访调研。
10. 完成州纪委州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纪委监委纳入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数量为1个,由市纪委办公室负责单位的财务资金核算。委机关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16个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及1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6个巡察机构(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至第五巡察组)。我委共有1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设检举举报平台中心)、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加挂申诉复查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派驻机构16个: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总工会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机构: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巡察机构具体是:市委巡察办,第一至第五市委巡察组。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2个,为非独立预算、非独立批复单位,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个旧市巡察信息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个旧市纪委监委在省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凝心聚力深化政治监督。聚焦“两个维护”,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安全、政治责任、政治立场、党内政治生活,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坚决纠正政治偏差、及时消除政治隐患。聚焦“国之大者”,紧扣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市委“337”工作思路,找准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扎实开展项目化监督,及时发现、处置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健全完善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机制,防止以程序监督代替、弱化实体监督,推动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个旧实践,将“清廉云南”建设个旧实践纳入巡察监督,提高清廉建设的覆盖度、纵深度、浸润度。
第二,凝心聚力推进反腐倡廉。聚焦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国企、医药、基建工程、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案件,坚决惩治政商勾连腐败,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坚决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坚决惩治贪腐“低龄化”问题。严肃查处新型腐败、隐性腐败,全链条惩治行贿、介绍行贿、洗钱等腐败关联犯罪,坚决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危害一方的行贿人,加大不当得利的追缴和纠正力度,执行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加大对政商“旋转门”“逃逸式辞职”治理力度,严惩政治骗子,坚决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第三,凝心聚力纠治“四风”顽疾。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坚决防止公务接待“特殊论”。持续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问题专项治理,“一案三查”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重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领导干部改起,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根本好转。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工夫,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加大风腐同查同治力度,循线深挖、双向突破。
第四,凝心聚力加强纪律建设。从严加强纪律教育,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精准用好执纪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规范运用“四种形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严格按程序、标准开展问责,压紧压实纪律建设责任,责无旁贷地当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第五,凝心聚力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党中央和省州市党委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政策、重要要求开展巡察监督,深入探索联动巡察,深化对村巡察。坚持板块轮动,科学安排年内“2+X”轮巡察,强化“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推动财政、审计、统计等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加强与组织、宣传、政法、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深化与“室组地企”联动协同,加强巡察整改,持续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责任,不断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第六,凝心聚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改革重点任务,优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推动纪检监察机关和巡察机构、执法司法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深化拓展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成果,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执法能力。提升核心业务能力,完善审查调查全过程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安全文明办案专项治理,着力提升案件质量。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以信息化促进监督执纪执法专业化水平提升。
第七,凝心聚力强化自我革命。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抓好深化内化转化,让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成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政治品格。强化履职效能,深入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践行“四个抓落实”重要要求,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化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自我约束,强化内部监督和制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约束用权行为,规范行使权力。把关心关爱干部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14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11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5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408,34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408,340.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1,061,460.00元,同比增加4.1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人员增加,在职实有人员与上年相比增加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840,500.00元,同比增加4.02%;二是2023年新增2辆公务用车,相应增加公用经费220,960.00元,同比增加4.98%。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408,340.00元,其中:本年收入26,408,340.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08,34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1,061,460.00元,同比增加4.19%,增加主要原因同上。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408,340.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6,408,34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8,34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1,061,460.00元,同比增加4.27%,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人增资,在职实有人员由112人增至119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840,500.00元;二是新增2辆公务用车,相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20,96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80,0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4%。主要用于201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8,220,720.0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11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0,000.00元(主要为市委巡察工作经费补助市委巡察办公费、运行维护、差旅费等支出);20111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事业运行支出859,340.00元(主要为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37,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5%。主要用于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601,880.00元(主要为离退休干部工资及开展活动的公用经费);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5,700.00元(主要为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支出1,682,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7%。主要用于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43,300.00元(主要为在编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68,700.00元(主要为在编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528,300.00元(主要为在编人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800.00元(主要为在编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支出)。
住房保障(类)支出1,408,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3%。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408,600.00元(主要为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存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0,155,900.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发放在职职工的各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其中:基本支出20,155,9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741,400.00元,同比增加3.82%,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人增资,在职实有人员由112人增至119人;
商品和服务支出4,556,440.00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156,440.00元,项目支出400,00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220,960.00元,同比增加5.10%,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人增资,在职实有人员由112人增至119人;二是新增2辆公务用车,相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220,96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96,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596,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99,100.00元,同比增加6.62%,增加主要原因同上;
资本性支出100,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本委安排的资本性支出,不包含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408,340.00元,与上年年初预算对比增加1,061,460.00元,同比增加4.1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人增资,在职实有人员与上年相比增加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人,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840,500.00元;二是新增2辆公务用车,相应增加公用经费220,96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部门/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纪委监委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8,000.00元,较上年减少622,000.00元,下降55.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纪委监委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因公出国(境)0.00人次。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
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5.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减少原因: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纪委监委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620,000.00元,下降56.8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600,00.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0,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4.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减少原因是:在过紧日子的要求下,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重点项目安排市委巡察工作经费1个,涉及金额500,000.00元。共有三级指标10个,指标值:年度开展常规巡察工作≥3轮;举办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次数≥3次;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人次≥100人次;巡察中发现问题督查整改率≥95%;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00%;年度巡察工作完成及时率100%;巡察整改效果得到有效整改;党内监督实现情况达到有效监督;通过巡察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能力;群众对巡察工作满意度≥95%。规范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按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检查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2.巡察制度:根据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开展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3.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156,440.00元,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培训费、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车改革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与上年年初预算数对比增加220,960.00元,同比增长5.6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增人增资,在职实有人员由112人增至119人;二是新增2辆公务用车,相应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个旧市纪委监委资产总额14,210,484.84元,其中,流动资产11,770,143.95元,固定资产2,439,781.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59.84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94,358.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78,948.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个旧市纪委监委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14号)、《个旧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个旧市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按考核办法逐项逐条进行认真自查自评,我单位2023年绩效考核自查结果得分102分。2024年我部门持续推进绩效目标编审、绩效监控、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自身行业发展构建起本行业指标体系,设立三级指标20个:开展2024年度全市党风廉政考核、开展年度计划巡察工作、开展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次数、开展各类专项业务培训、开展各类专项业务培训人数、反腐警示教育宣传、举办巡察工作动员培训会议次数、违纪违法案件年度结案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处置率、巡察中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三公”经费控制率、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结果公开性、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进一步提高审查调查能力、进一步提高巡察能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接访群众满意度、纪检监察工作评价满意度。
第二部分 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22200111
附件【个旧市纪委监委2024年预算重点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中国共产党个旧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