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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度
  • 索引号
    gjsrmzf/2024-00183
  • 发布机构
    个旧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3-08
  • 时效性
    有效

个旧市司法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500000

个旧市司法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司法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九、其他公开信息第二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配合做好州级及以上立法相关工作。

2.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依法办理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赔偿事务,协调处理市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负责处理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6.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7.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工作。

8.指导管理律师工作。

9.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警务管理工作。11.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批工作。承办局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信访工作,管理、指导本系统涉法办案业务。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工作。

1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设11个内设机构和政治处,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市司法行政系统应急处突指挥中心)、法治调研与督察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中共个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科技信息科)、法规科。在11个乡镇(街道)设司法所,为个旧市司法局派出机构。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个旧市司法局(本级)

2.个旧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工作重点,深化依法治市实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国家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决策部署,聚焦新时代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工作引领,持续抓好“两规划两方案”的贯彻落实。精心筹备好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力争建成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

2.坚持依法行政,抓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是紧扣“三年行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围绕既定的18项任务目标,着力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是聚力行政复议法宣传,推进依法行政走深走实。深化学习宣传培训,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3.践行法治为民,加快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做好云南省个旧市公证处恢复办理业务筹备工作,力争2024年开办公证业务,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4.立足社会稳定,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要求,依托“在矫通”“矫务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化监管。利用已建成的“智慧矫正中心”,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通过加强信息排查、无缝衔接、必接必送、多方联动、走访排查等,做好刑释安置帮教工作,帮助辖区内刑释人员重新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以人民调解为基础,持续推广运用“智慧调解”,加强诉调、医调、访调多方联动,着力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共同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5.深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根基。在前期已建成的4家规范化司法所基础上,加快推进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争把卡房、保和司法所建设成规范化司法所,进一步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6.助力司法公正,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制定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全面开展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

7.积极开展、推进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指引和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办理公证事项及其他法律事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2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5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5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62752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2752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1081238元,增加主要原因为:1.新增在职在编人员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增加;2.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627520元,其中:本年收入1262752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62752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81238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在编人员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增加;2.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2752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627520元,其中:基本支出111934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6538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在编人员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公用经费等增加;项目支出1434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7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科目代码2040601)708848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水费、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层司法业务(科目代码2040604)5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500000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劳务费。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科目代码2040605)2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全面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科目代码2040607)10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的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科目代码2040610)5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社矫矫正执法工作所需的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科目代码2040612)90000元,均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广告费等开支。

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事业运行(科目代码2040650)79954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其他司法支出(科目代码2040699)494100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行政执法办案工作的各项开支以及办案装备的购置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67952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2)10998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2080505)101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1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1)4802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含生育保险)费用。

1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科目代码2101102)619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事业人员单位医疗费用。

1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科目代码2101103)2564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5.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科目代码2101199)20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工伤保险费用。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2210201)67870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962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96291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6900元,增加主要原因为新增在职在编人员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2211920元(其中:基本支出777820元,项目支出1434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6038元,增加主要原因是:1.新增在职在编人员导致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6500元(其中:基本支出7865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470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人员预算较上年增加。

资本性支出22420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224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200元,减少主要原因是:该项目经费测算标准为全年业务装备总需求数扣减上年上级补助政法业务装备经费数后的缺口部分,因2023年上级政法业务装备费较2022年有所增长,故本级预算数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62752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6538元,增加主要原因为:1.新增在职在编人员导致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增加;2.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普法工作经费项目、社区矫正人员监管项目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35400元,较上年减少8900元,下降3.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9000元,较上年减少7900元,下降8.1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9次,共计接待910人次。减少原因主要是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精神,对年初预算公务接待费进行一定比例压减,在年度执行中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64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0.6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64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0.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减少主要原因是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相关精神,对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进行一定比例压减,在年度执行中减少一切不必要的公务出行用车行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项目支出共有7项,安排项目资金1434100元。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安排500000元,三级指标8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人民调解案件数大于等于2000件;

(二)组织开展对各级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大于等于11次;

(三)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等于95%;

(四)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率、排查率等于100%;

(五)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六)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等于100%;

(七)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成效较好;

(八)人民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满意大于等于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法律援助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00元,三级指标5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法律援助案件数大于等于500件;

(二)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大于等于1次;

(三)公共法律服务覆盖率大于等于100%;

(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成效较好;

(五)人民群众享有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逐步提升。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普法工作经费项目安排200000元,三级指标8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大于等于50000份;

(二)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大于等于90%;

(三)“法律六进”法治宣传覆盖率大于等于90%;

(四)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五)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六)群众对法律的认知程度,有效提高;

(七)普法对象全覆盖,逐步覆盖;

(八)全市公民对法治教育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5%。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个旧市依法治市经费项目安排90000元,三级指标5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大于等于2次;(二)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三)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四)司法行政职能的履行即依法治理使人民群众法治意识,逐步提升;

(五)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大于等于8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社区矫正人员补助经费项目安排50000元,三级指标6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每年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次数大于等于4次;

(二)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率等于100%;

(三)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小于等于0.2%;

(四)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五)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成效较好;

(六)人民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办案(业务)经费项目安排266900元,三级指标5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办案业务费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数量等于1个;

(二)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三)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于100%;

(四)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办案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五)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8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安排224200元,三级指标5个,主要指标明细有:

(一)业务装备费保障司法行政机关数量等于1个;

(二)预算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100%;

(三)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大于等100%;

(四)对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力度,持续加强。

(五)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80%。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有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年初预算项目资金批复。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5、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6、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10、社区矫正,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416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958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个旧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3718723.76元,其中,流动资产514540.97元,固定资产13204178.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44983.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481732.62元,在建工程减少37762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30项,账面原值14679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三级指标共25个,其中:(1)数量指标7个,主要指标值有人民调解案件数大于等于20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大于等于500件、每年社区矫正业务培训次数大于等于4次、法律援助业务培训大于等于1次、乡镇司法所举办人民调解员知识业务培训次数大于等于11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大于等于50000份、开展法治督察工作次数大于等于2次;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等;(2)质量指标10个,主要指标值有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率等于100%、社区矫正业务对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率小于等于0.2%、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大于等于90%、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大于等于95%、公共法律服务覆盖范围逐步覆盖、普法宣传教育覆盖率大于等于90%、法律援助业务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法律援助率等于100%、控制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小于等于0.3%、人民调解办案业务矛盾纠纷调解率、排查率等于100%、开展专项纠纷排查活动排查率等于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3)时效指标1个,指标值为各项工作及时完成率大于等于9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4)成本指标1个,指标值经济成本指标小于等于100%,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5)社会效益指标3个,主要指标值有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基本形成、成效较好,司法业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社会矛盾指标成效较好、 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指标成效较好,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6)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主要指标值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逐步提升指标逐年提升,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7)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主要指标值为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窗口服务部门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内部职工满意度大于等于95%,绩效指标设定依据及数据主要来源为问卷调查和内部评议。

第二部分 个旧市司法局 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1500111



附件【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预算重点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个旧市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229091650156.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