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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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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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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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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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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0000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是个旧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国家行政机关单位。
民族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拟定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了解和掌握市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和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市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工作的意见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负责拟定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命名活动。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指导全市各乡镇(街道)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活动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宗教科、民族科;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1个,名称为,个旧市民族宗教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突出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个旧市民族工作委员制、个旧市民族工作协调机制和个旧市宗教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完善机制建设,充分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2024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安排部署民族宗教工作8次。
二是突出顶层设计,强化规划引领。制定印发《个旧市关于贯彻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的实施方案》《个旧市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四个方案,指导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联合多部门开展民族政策户外宣传12次,组织创建宣传氛围营造现场指导8次,组织观摩学习活动4次,开展民族政策专题讲座6次,上报州民宗委信息56条,被省民委网站采用4条,州民委刊物采用18条、公众号采用13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采用5条,协调解决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4件。发放民族团结宣传页10000余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100册,组织全市各族群众关注“道中华”公众号8000余人。成功创建个旧市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家,5个社区被命名为第二批红河州“民族团结 宗教和顺”示范单位。
三是突出民生实事,助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580万元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4个,整合乡村振兴资金100万元和少数民族发展方向资金20万元打造民族村寨特色旅游提升。成功打造个旧市沙甸街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基地建设项目1个,获得省级资金20万元。
四是突出典型示范,丰富城市民族工作。在金湖街道鄢棚社区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项目1个,建立流动少数民族“劳动者之家”,为外来务工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劳动力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的7名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给予5000元/人的补助。
做好宗教工作,制作52块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展板,在24所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安装,编印发放《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个旧市民族宗教政策法规读本》等宣传资料3000余册。
组织宗教界人士召开座谈会2次。组织宗教界人士参加省州市举办培训班2次33人,发放《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四卷160余册,《宗教政策法规选编读本》320余册,发放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等各种学习宣传资料1600余份。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3,809,71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09,716.8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796.8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经费增加,项目调整。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3,809,716.8元,其中:本年收入23,809,716.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09,71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796.8元,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增加,项目调整。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3,809,71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3,809,716.8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16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36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办公经费调整;项目支出21,100,556.80元,与上年对比320,436.8元,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民族宗教项目调整(项目涉密)。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1,669,6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77,960.00元,分析变动情况主要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调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沙甸示范区建设,网络员补助、开展民族宗教工作等,与上年相比一致,原因分析根据项目开展情况预算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事业运行200,760.00 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95,080.00元,原因分析调出事业人员2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项目支出20,769,200.00元,主要用于宗教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00.00元,原因分析根据项目进度进行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22,06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32,920.00元,原因分析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5,0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上年相比增加21,200.00元,原因分析人员变动,经费进行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11,356.8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436.80元,原因分析遗属补助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02,900.00 元,比上年增加17,700.00元,原因分析调整经费,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200.00元,比上年减少7,000.00元,原因分析事业人员调出2人,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73,900.00元,比上年增加800元,原因分析人员变动经费进行调整,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卫生健康支出--其他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700.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比去年增加300.00元,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47,900.00 元,比去年增加13,400.00元,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2,141,9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中:基本支出2,141,900.00元,项目支出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20,645,560.00元,主要用于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其中:基本支出179,560.00元,项目支出20,466,000.00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5,256.8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含退休人员经费、生活补助等(其中:基本支出387,700.00元,项目支出597,556.8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09,716.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6,796.80元,主要原因分析经费增加,项目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6,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民宗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8,850.00元,较上年减少2830元,下降2.7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民宗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增减变化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市民宗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8,850.00元,较上年减少2,830.00元,下降2.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次,共计接待120人次。减少变化原因是厉行节约,预算经费逐年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民宗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减变化原因是单位无此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重点项目10个,涉及金额21,100,556.8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20,436.80,主要原因分析新增1个项目,项目经费调整。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民宗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709,16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360.00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动,办公经费调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民宗局资产总额569,310.13元,其中,流动资产473,424.27元,固定资产95,885.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4261.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五)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如下:
一是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围绕《个旧市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规划(2021—2025)》目标、任务,创建一批省级、州级和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示范学校,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现全域覆盖。二是立足我市实际,突出重点,深入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加大对民族地区发展支持力度,推进新时代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7+N进”工作,深入践行新时代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加快实施“石榴红工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加大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力度,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是持续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推进和巩固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工作。
第二部分 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430800111
附件【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个旧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305091149668.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