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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rmzf/2024-0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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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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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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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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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000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部门预算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编制城市建设维护费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工作。
3.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工作,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等行业管理;参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核发施工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监管;负责本市建设工程的抗震防震工作;负责本市城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
4.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供水、排水、燃气、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照明、城市防洪、城市计划用水工作和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5.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发证、房屋商品化、物业管理,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管理工作,推进城镇住宅建设以及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和建设。
6.承担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对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进行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7.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民居通用图的推广工作。
8.承担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行业有关统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10.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等;履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11.负责房屋建筑、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城市燃气、城市园林、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人防工程和设施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科、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办,建筑业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法规维稳和行政审批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全旧大电新城建设管理科、人防工程管理科。
本单位为个旧市一级预算单位,所属单位9个。
1.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 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3. 个旧市城市灯光管理处
4. 个旧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5. 个旧市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
6. 个旧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7. 个旧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8. 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9. 个旧市园林绿化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以“美丽县城”建设为抓手,不断改造提升个旧人居环境,围绕“世界锡都,宜居个旧”的目标,精心组织重点项目和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城乡建设管理职能,努力打造“宜居个旧”、“绿美个旧”。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快推进大屯新区建设。按照大屯新区的规划定位,多渠道筹集、整合资金,高标准抓建设,精心组织施工,保证质量安全,继续加快大屯新区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推动大屯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使工程尽快完工并投入使用,实现双城联动、市区融合,将大屯新区打造为形成集商务、商贸、经融、办公、文化、娱乐、购物、旅游、度假、休闲、居住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区。
2.强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大重点项目组团服务工作推进力度,一是继续做好渗滤液处理项目后续工作,加强人员操作培训,确保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二是指导垃圾公司开展个旧市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建设项目、个旧市市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末端和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收运体系和处置设施;四是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调价;五是强化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学习培训,明年是“国家卫生城镇”复审迎检年,扎实推进迎检工作开展;六是继续开展个旧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管网完善工程;七是完成个旧市排水综合利用二期工程;八是积极推进三年绿美行动;九是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停车场设施规划建设;十是积极推进棚户区、老旧小组改造;十一是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3.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管理力度,落实主体责任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中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及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依法监管,继续保持高压势态,构建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聚力推进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建设。绿色建筑和智慧城市是城乡建设发展的方向,我们将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准确把握建设科技发展脉搏,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品质。
5.做好国家园林城市申创工作。坚持“建管结合、管养并重”的原则,围绕“绿染锡都、花漫金湖”的目标,通过实施“道路补绿、拆违造绿、建筑挂绿、节点透绿、全面兴绿”的城市绿化工程,形成“一街一树、一地一品”的城市绿化景观,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6.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抓好住建文化建设、管理机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不断凝聚高智慧、正能量,努力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新局面。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7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73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47人。在职实有10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4人,财政差额补助62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3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32人。
车辆编制20辆,实有车辆22辆。超编2辆,为自筹资金购买,不是财政供养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0,696,772.4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696,772.48元,政府性基金17,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5,005.36元,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入正式职工5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0,696,772.48元,其中:本年收入70,696,772.48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696,772.4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5,005.36元,主要原因分析新招入正式职工5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0,696,772.4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0,696,772.48元,其中:基本支出44,377,294.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94,161.2元,主要原因分析离退休人员去世;项目支出9,319,478.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19,166.56元,主要原因分析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增加,新增污水处理费资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62,8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951,714.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84,3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3,6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77,298.48元,主要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6.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7,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397,8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535,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35,1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3,886,9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797,2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4,515,9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8,408,6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免费开放公厕的项目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1,758,38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800,000.00元,主要用于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出13,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1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806,1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02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维护维修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19.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公共设施1,4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20.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环境卫生4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21.城乡社区支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城市防洪175,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防洪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支出。(政府性基金安排)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31,011,140.00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基本工资福利(其中:基本支出31,011,14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53,701.2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编制外临聘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106,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等(其中:基本支出1,106,000.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238,260.00元,主要是主要是本年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260,154.00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和救助(其中:基本支出12,260,154.0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511.92元,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减少,退休人员增加。
资本性支出0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24年无资本性支出经费安排。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696,772.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25,005.36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7,0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0,000.00元,主要原因是污水处理费减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9.9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35,605.28元,较上年减少232,597.72元,减少24.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42,334.70元,较上年减少7,795.30元,减少3.1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0次,共计接待136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提高效率,精简开支,工程项目完工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及人数。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93,270.58元,较上年增加27,797.58元,增长5.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44,800.00元,增长33.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270.58元,较上年减少17,002.42元,下降5.1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
增加变化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报废1辆,计划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公务用车车辆减少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大屯新区基础设施管养补助资金项目2024年预计安排资金1,000,000.00元。
2.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2024年预计安排资金11,356.80元。
3.个旧市污水处理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16,000,000.00元,来源:云南省个旧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4.个旧市公厕免费开放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安排2,000,000.00元。
5.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离退休党组织基本工作经费项目安排9,640.00元。
6.个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安排65,941.68元
7.通过努力保证全市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美化了市区各街道。
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详见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预算05-2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7.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8.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9.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7,00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减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29,236,395.75元,其中,流动资产7,096,551.41元,固定资产19,858,522.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281,321.6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6,341,38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911,925.9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36,505.00元;报废报损资产31项,账面原值208,2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400.00元;资产使用收入3,232,167.10元,其中出租资产13,982.08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232,167.1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我部门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分别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评价。产出指标下设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下设社会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下设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便于考核,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相关内容完整。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部门将围绕预期绩效目标,对各项工作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第二部分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监督索引号53250100733300111
附件【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重点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2024030104025624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