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城管执函〔2023〕1号
谢璟、王凯平等两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免除辖区内银行保险金融机构LED显示屏、门头牌匾“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建议》的第63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门店牌匾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规范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改善营商环境。除有国家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明确要求审批的门店牌匾外,一律取消门店牌匾事前审批。自收到文件起,市综合执法局于2020年6月5日取消门店牌匾事前审批收费。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市综合执法局已加强门店牌匾事中事后监管,确保门店牌匾设置人做好定期检查维护,保障门店牌匾使用安全,督促设置人对存在残缺、污损的门店牌匾及时更换和修复。
依据《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户外广告管理的通知》要求,其中已明确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地、空间和公交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工地围墙、灯杆、立交桥、人行天桥等公共、自有或者其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共交通车辆车身等户外设施,以指示牌、展示牌、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招贴栏、布幅、气球、实物造型以及招牌等形式发布的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
代表提出的利用LED显示屏播放宣传标语属户外广告范畴。
根据《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 个旧市财政局转发关于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道路占用费”已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降低30%。同时市综合执法局已根据规定,对2019年1月1日以来,实际执行标准高于通知规定收费标准的,对多收取相关费用进行清退。
目前,市综合执法局女子中队在日常工作中灵活运用“721”工作法,以主动服务代替被动执法,提供一站式服务,杜绝了单位企业因门店多而发生漏办少办、重复跑等情况,精准实施户外广告管理。
感谢你们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