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农函〔2023〕26号
王平、马朴、马柱宽、王明、陈述旗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村民农田灌溉水渗入鑫联公司厂区严重影响生产的建议》的第140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了解,鑫联公司生产厂区围墙外侧有一块面积6.48亩的灌溉田地,该农田属于鸡街村委会沈白村小组村民王强的灌溉农田,由于长期灌水导致农田灌溉水渗入鑫联公司厂区内部,影响正常生产,鑫联公司和农户协商过程中,提出以租用农户田地方式解决,因双方对租地价格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此问题一直未能解决,掌握该情况后,我们及时与鸡街镇有关部门对接,商讨处理办法,接下来,鸡街镇将组织农户及鑫联公司开展进一步协商,以便达成一致解决意见。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鸡街镇组织农户及鑫联公司开展进一步协商,以便达成一致解决意见。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张剑 21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