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民函〔2022〕15号
马朴、李秀芬、王平、缪淑辉、陈述旗、沈芃君、秦丽萍、许高俊、马兴伟、马柱宽、马润苹、马月江、王旭、赛黎明、李坤、李俊、林国周、杨志刚、王兴发、杨小光、张建明等二十一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请求发放村“两委”委员、提高村小组干部补贴的建议》《关于增加村、社小组干部补贴的建议》《关于提高村组长、支部书记待遇问题的建议》的第4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发放村“两委”委员和增加村民小组岗位补贴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一是中共个旧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个旧市关于推行“并岗提薪”机制建设相对职业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个办通〔2021〕8号),在各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并岗提薪”机制。通过对村级组织优化职数设置、交叉任职、合理兼职、明确职责等方式,合并村(社区)干部岗位,实现人员“并岗”,解决“两委”委员无补贴的问题。二是通过逐步建立“职务基本报酬+多元兼职补贴+绩效奖励+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结构报酬制度,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实现待遇“提薪”,其中包含村组干部的报酬。此项制度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各村制定《集体经济创收奖励办法》。
目前,按照《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通知》(云组通〔2022〕9号)文件相关要求,市委组织部正在牵头草拟《个旧市关于全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的工作方案》,对科学核定职数、合理整合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提高报酬待遇、完善报酬增长机制、严格依岗履职、加强督促考核等方面的措施都作出了新的考虑,待市委、市政府研究后,方案就能正式下发。届时,村组干部待遇能明显提高。
另外,社区不纳入“大岗位制”,但依据《关于印发《红河州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红民发〔2021〕121 号)文件要求“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由基本报酬、职务津贴、工龄津贴、职业津贴、绩效补贴等构成”,在《关于调整全市社区工作者补贴待遇的通知》个民联发〔2021〕33号中已落实基本报酬、职务津贴,在《关于印发< 个旧市提高全市村(社区)干部及村(居)民小组干部岗位补贴方案>的通知》个组联字〔2019〕7号中,已落实绩效补贴。按上级文件精神,还会逐步落实工龄津贴和职业津贴,社区干部待遇以后将会提高。
感谢你们对我市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个旧市民政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