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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11-01 浏览次数:

个农函〔2022〕24号

王平、马柱宽、马月江、赛黎明、马朴等五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村民新建养猪场排污严重影响鑫联公司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第135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鑫联公司是个旧市重点环保工业企业,正在申报A股上市审批流程,劵商、会计师等上市中介多次向公司反映养猪场对企业外环境及公司上市会带来负面的影响。针对猪场排污影响鑫联公司营商环境问题,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多次与鸡街镇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共同深入分析,提出解决代表建议方案,由鸡街镇成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做通李云福思想工作,恢复鑫联联保公司厂区大门外环境卫生。市农业农村局将加强与鸡街镇沟通协调,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力争把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市农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张剑  2140801 

 

  个旧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