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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2-11-02 浏览次数:

个自然资函〔2022〕23号

张建明代表: 

  你在个旧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有效利用浑水沟(卡房大沟)旁已拆除选厂土地的建议》的第29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位于卡房浑水沟(卡房大沟)周边的土地,若用于发展种养殖业等村集体经济,不需使用建设用地的,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规划的可办理设施农用地,向本乡镇提出设施农用地申请进行报批使用;若建设项目需使用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则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报批,同时我局将根据市政府土地整治的需要及全市产业规划对相关土地依法依规进行统一报批。 

  感谢你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蒋月华      13987306784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