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兴诚委员:
你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纠正辖区高速路错误标识,严防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建议》的第39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在提案中提到的交通标志标牌错误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找到产权单位进行沟通协调,提案中提到的标志标牌属新鸡高速建设时设置,经我局与指挥部联系,已组织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进行更换。同时,我局将加强对我市辖区内属我局路产路权的公路标志标牌的排查,对设置不符合相关规范的标志标牌及时进行更换。
感谢你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陈刚 2123773
个旧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