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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个住建函〔2019〕62号 发布日期:2019-12-05 浏览次数:

王燕、张琼辉、易翠萍等三位代表:

  你们在个旧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个旧市公交车站站台避雨功能的建议》的第62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个旧市公交车站站台的产权属于个旧市交通运输局,个旧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合理规划公交车站的布点、规模,综合考虑乘客出行需求和道路条件,科学配置公交站台,对于一些设置不合理的公交站台应予合并或者迁移。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公交盲点,要加快解决通公交问题,挖掘运营潜力,提高公交覆盖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需求。我局积极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系,根据个旧市交通运输局的规划进行施工。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王忠伟  2125429

                           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