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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个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号:个住建函2018〔16〕号 发布日期:2018-09-29 浏览次数:

李刚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个旧市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取缔个旧市青年路马路市场的建议》的第75号提案,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工作职责,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的管理范围是从青年路原市政府后门到朝阳天桥下路口。青年路朝阳天桥综合市场至大桥财富中心一直以来由个旧市朝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及收取费,该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正规的收费票据,属于合法经营。由于青年路朝阳天桥综合市场确实存在脏、乱、差、交通堵塞等问题,市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已多次找朝阳经贸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要求他们规范管理,注意环境卫生,不能造成道路交通堵塞,但每次都收效甚微。

  按照国务院市场管办脱钩的要求,工商部门的职能发生了转变,市场监督局不再具有对农贸市场的传统管理职能,对于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按照“谁开办、谁管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农贸市场的具体管理权由市场投资人行使,个旧市朝阳天桥综合市场的主办单位是个旧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如果要彻底改善青年路朝阳天桥综合市场至大桥财富中心路段脏、乱、差、交通堵塞等现象,须由相关多个部门组成综合整治小组,进行规范整治。

  感谢你们对我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