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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12-26 浏览次数:

个政办发〔2022〕17号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个旧市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个旧市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处罚法》的学习宣传,确保《行政处罚法》在全市得到全面贯彻实施,结合全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展学习和宣传活动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中下旬至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集中学习 

  由市司法局负责邀请授课教师,集中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学习及宣传重点 

  1.依法确定行政处罚管辖机关; 

  2.及时查处特殊领域违法行为; 

  3.遵循“从旧兼从轻”处罚原则; 

  4.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5.及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 

  6.履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程序; 

  7.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定期限; 

  8.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四)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适时在单位内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重点要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的培训,以达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目的;同时,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面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开展深入浅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重点要让行政管理相对人明白知法、守法的重要性,以实现全民守法的法治目标。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中下旬至6月底前完成。 

  (二)评查方式 

  1.自行评查。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本单位2021年度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评。 

  2.集中评查。由市司法局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市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小组,集中对全市2021年度结案的部分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评查重点 

  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和依法行政考核内容要求,重点针对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等开展综合执法改革的部门,以及公共卫生、自然资源、劳动保障、教育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部门。案卷类型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市司法局根据具体情况安排部署。 

  三、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一)清理时间 

  2022年3月中下旬至6月底前。 

  (二)工作要求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应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清理,依法及时废止、修改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要密切关注国家层面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动态,及时做好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废止、修改工作,切实维护《行政处罚法》权威性和严肃性。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在执法中,所依据的州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我市、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的,由部门提出意见反馈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李褔成,联系电话:13648775001)。 

  四、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个旧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洪武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信访局局长 

  张 松 市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金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邱 燕 市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李福成 市政府督查专员、市政府办公室法规科科长 

  何昕媛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 

  杨昆仑 市司法局法治调研与督察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由张金华同志兼任主任,由何昕媛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司法局相关科室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负责做好授课教师的邀请、相关会议活动筹备、信息上报、数据汇总、经验总结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加大各类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手段增加活动载体,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法治理念,拓展宣讲活动成果,形成以点带面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加强总结上报 

  1.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工作中要注意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形成工作小结,并注意收集相关图片、音像等资料,于6月10日前发送至市司法局指定邮箱; 

  2.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需认真填报《红河州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活动情况统计表》(红政办发〔2022〕10号附件2),从3月25日开始,每月25日前发送至市司法局指定邮箱;同时,在实施《行政处罚法》中,遇到问题时请及时与市司法局联系,重大情况应及时报市人民政府; 

  3.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确定1名同志作为联络员,将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于2022年3月25日(星期五)前发送至市司法局指定邮箱(联系人:何昕媛,联系电话:2151380,邮箱:gjszffzb@163.com)。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