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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保信息
  • 索引号
    gjzsthjjgjfj/2024-000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关于中冶南方(红河)气体有限公司18000Nm³/h制氧机组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冶南方(红河)气体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冶南方(红河)气体有限公司18000Nm³/h制氧机组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404-532501-04-02-126178)位于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云锡产业园7号路1号,占地面积1028.4平方米。项目在现有预留场地内建设一座21000Nm³/h空分塔(含增压膨胀机组、配置无氢制氩工艺)替换现有18000Nm³/h制氧机组的空分塔,建设500m³液氩储罐一台,建设补气用空气压缩机一台,以及配套设施;原18000Nm³/h制氧机组的原料空气压缩机、空气增压机、空气预冷及纯化系统、液氧储存及汽化系统、土建设施、仪电设施等利旧。项目建成后设计最大生产能力为氧气183960000Nm³/a、氮气183960000Nm³/a、液氧1839600Nm³/a、液氩6307200Nm³/a。项目总投资50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1万元,已取得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规范设置项目区雨污分流系统,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循环冷却系统废水经水池循环使用,不定期排放的废水排入铜业分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电加热系统冷凝水经冷却池沉淀、自然冷却后排入铜业分公司废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办公区污水分别经化粪池处预处理后,排入铜业分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均不得外排。

(二)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减噪措施。运行期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三)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固废要分类收集、分别处置。废弃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供应商回收再利用;废滤筒、废弃分子筛吸附剂、废弃活性氧化铝等在更换时由厂家及时清运,不暂存。化粪池污泥与铜业分公司一起委托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铜业分公司生活垃圾中转点集中清运处置。

(四)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做好危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废矿物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和处置,发生转移时,须按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并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五)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防止噪声扰民。施工固废及时妥善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三、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完善环境监测计划,编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和主动公开污染源监测等相关信息。

四、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须纳入工程监理内容一并实施,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试生产前须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手续。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自行开展竣工环保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

七、请大屯街道办事处和个旧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