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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gjszrzyj/2024-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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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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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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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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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公 告
金湖西路49号、金湖西路43-49号的房屋已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但因以上房屋所处宗地无用地权源资料,不能够换发不动产权证。为解决以上房屋住户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文件,我局拟将以上房屋所处宗地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完善用地手续,现对以上房屋涉及的宗地进行公告,如对该宗地有异议,请于2024年11月17日前向个旧市自然资源局书面提出,如到期我局未收到书面异议申请,即视为该宗地无权属争议。联系电话:2133936。
附件:金湖西路49号、金湖西路43-49号《宗地图》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