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个旧市 2016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决议
( 2016 年 11 月 2 日个旧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个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2016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会议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省、州关于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红河州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核定下达 2016 年个旧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 21.2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20.2 亿元(含新增政府债券 1.3 亿元),符合我市实际。会议决定批准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个旧市 2016 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 。
个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 年11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