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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4-27 浏览次数:
  登记编号:个府登2号
  
  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
  个政规公[2016] 1 号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于2016年4月19日经十六届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个旧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
  
  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贯彻实施《红河州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红政办发〔2015〕13号),按照《个旧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施规划(2015—2020年)》有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通过对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截止至2015年1月31日现行有效的10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十六届市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继续执行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8件
  (一)《个旧市对直管公房调拨问题的处理意见》(个政发〔1984〕215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个旧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征收暂行办法》(个政发〔1994〕9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个旧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个政发〔1996〕60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个旧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实施暂行办法》(1997年11月16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大屯海网箱围栏养鱼的通告》(1999年1月28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六)《个旧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个政发〔2000〕63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七)《个旧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个政发〔2001〕66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八)《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市区安全严禁在老阴山采矿的通告》(2001年2月22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九)《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牛坝荒尾矿库安全保护区的通告》(2001年5月8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个旧市退耕还林工作实施意见》(个政发〔2002〕13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一)《个旧市城镇绿化管理实施细则》(个政发〔2002〕55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二)《个旧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意见》(个政发〔2003〕4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三)《个旧市退耕还林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个政发〔2003〕7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四)《个旧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办法》(个政发〔2003〕77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五)《个旧市农村税费改革市对乡镇(区)转移支付办法》(个政发〔2003〕9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六)《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广红尾矿库安全保护区的通告》(2003年12月)。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七)《个旧市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个政发〔2004〕24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八)《进一步深化个旧市粮食流通体制意见》(个政发〔2004〕25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十九)《个旧市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办法》(个政发〔2004〕4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关于贯彻红河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个政发〔2004〕57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一)《个旧市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暂行规定》(个政发〔2004〕63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二)《个旧市财政供养机动车辆保险管理办法》(个政发〔2004〕77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三)《关于公布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个旧市鸡街火车站(含29号寸轨机车)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个政发〔2004〕87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四)《关于贯彻的补充通知》(个政发〔2004〕99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废弃采空区、废旧坑道、尾矿库私挖乱采的通告》(2004年3月29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六)《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卡房滑坡地区设立禁采区的通告》(2004年4月2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七)《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白沙冲区域内采洗沙场的通告》(2004年10月8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八)《个旧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个旧市政府公告第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十九)《个旧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个旧市城市规划管理暂行规定》(个政发〔2006〕83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一)《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区部份道路实行单向交通管制的通告》 (2007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二)《个旧市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有关规定》(个政复〔2007〕25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三)《个旧市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个政发〔2007〕35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四)《个旧市资源枯竭城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个政发〔2008〕50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陡岩矿区进行综合整治的通告 》(2008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8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六)《个旧市城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个政复〔2008〕12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七)《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09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八)《个旧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个政复〔2009〕66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十九)《个旧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个政发〔2009〕54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个旧市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暂行办法》(2010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一)《个旧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2010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二)《个旧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管理办法(试行)》(个政发〔2010〕11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三)《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金湖垂钓和捕捞的通告》(2010年10月22日)。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四)《个旧市化粪池建设和管理规定》(个政发〔2011〕29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五)《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10年4月30日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1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该公告中附件2《应废止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继续有效,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六)《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行为的通告》(2012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七)《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向牛坝荒尾矿库内排放废弃物的通告》(2013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十八)《个旧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13年个旧市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件
  (一)《个旧市全面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方案》(个政办发〔2009〕63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二)《个旧市乡镇财政预算方式改革实施意见》(个政办发〔2009〕259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三)《个旧市廉租住房先租后售实施办法》(个政办发〔2010〕169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四)《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旧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个政办发〔2011〕107号)。有效期5年,即自2016年4月27日起至2021年4月26日止。
  个旧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