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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来源:个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0-02-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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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春节假期结束,返程高峰来临,人员流动和聚集不断增加,疫情扩散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工作,坚决打好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经个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强化防控管理

  严格执行社区(村)网格化管控措施,所有住宅小区、村组、单位原则上只保留 1 个进出口,外来车辆、人员一律限制性进入,并做好登记备案。没有物管的小区由所属社区(村)安排专人负责排查登记管理工作。各社区(村)要持续开展辖区住户信息核实工作,重点排查市外返回人员,特别是疫区返回人员及其密切接触人员,逐一详细登记,同时掌握辖区儿童、孕产妇、独居留守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老年人等易感染人群信息,做好健康管理和防护工作。发现确诊病例,经批准后对相关小区、楼栋或自然村实施全封闭管理,人员不得进出,救治防控和生活保障工作由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目前仍在重点疫区的人员,一律暂不返回个旧,各用人单位要逐一通知到位。

  二、严格落实“早报告”制度

  从市外返回人员须主动接受检测,扫描“外出返个市民健康申报表”二维码进行申报,并在 1小时内,主动如实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个人健康信息,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检测,隐瞒疫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属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不报告、不就诊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市外返回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社区(村)接到报告后要及时报市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研判后告知就医方式,严禁患者自行驾车或乘坐公共交通等工具前往医院。

  三、严格隔离医学观察

  涉湖北及重点疫区人员,自抵达个旧之日起,在定点安置酒店集中隔离观察14天。拒不配合集中隔离的,由公安机关协助卫健部门依法实施集中隔离;其他省外返回人员,自抵达个旧之日起,居家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人员一律不得外出,不得接待亲友,否则将强制实行集中隔离观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严惩。

  四、减少人员流动聚集

  全市居民必须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严格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确需外出必须戴口罩,在进行交谈和排队等行为时,应保持1.5 米安全距离。倡导每户家庭每天仅一次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社区(村)内各类工程施工(含室内装修)一律暂停。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须经社区(村)同意并测温、登记后方可进入;涉及需入户施工的,需经户主同意并测量双方体温。全市“红事”一律继续停办;“白事”一律继续简办,未经乡(镇、街道)批准,一律不准举办,批准举办的一律不得邀请市外人员参加;对疫情防控期间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五、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继续关闭。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各类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筑工地、车站、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一律定期消毒,进入人员一律检测体温、全程佩戴口罩。所有零售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必须实名登记。快递、外卖必须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加强出租屋管理

  疫情期间禁止住房出租,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外来承租人现已居住的,业主应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承租人情况上报社区(村),配合卫健部门了解租客过去 14 天的旅居史。承租人暂未返回的,业主必须劝导承租人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个旧。对出租住房疏于管理或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业主责任。

  七、严格落实复产复工管控措施

  各复产复工企业和项目业主要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排查人员情况,做好人员的健康防护和防控物资保障。要通知重点疫区人员暂缓返回,已经返回的市外人员,特别是重点疫区人员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接触人员,要及时报告,暂缓复工,隔离观察14天确认健康后方可复工。各企业、项目业主要承诺保留工作岗位,同时要给予隔离观察人员生活保障。

  八、全面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区(村)要全面做好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清除卫生死角,加强日常环卫保洁。全市居民要开展好家庭卫生大扫除,全面开展除“四害”。

  九、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广大市民发现涉市外返回个旧人员,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个旧但未执行集中隔离观察、居家隔离观察人员或执行居家隔离观察不严等情况,要第一时间向个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报告,24小时值班电话:0873—2124409。

  个旧市委市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