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车平台公司,广大旅客、人民群众:
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云南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有关要求,经红河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暂停红河州道路班线客运、包车客运及跨省、跨市(地、州)、跨县域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运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运时间:
自2020年1月29日00:00起,恢复时间视疫情处置情况另行通知。
二、停运范围:
(一)全州所有省际、市际(跨地、州)、县际客运班线及包车客运。
(二)跨省、跨市(地、州)、跨县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客运。
(三)全州16个三级以上(含三级)汽车客运站及弥勒锁龙寺客运中心站的经营。各客运站应提前沟通、衔接,做好即将到达的客运车辆和旅客的引导服务及劝返工作。
三、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运信息,宣传劝导旅客尽量少出行或合理安排出行。积极稳妥做好已售客票、已预约订单的免费退票和解释说明工作。做好饮用水、食品等物资准备,保障旅客正常生活需求。停班期间,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加强通风、喷洒消毒液等措施做好经营场所、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消毒工作,充分做好恢复运营准备。
恳请广大从业人员、旅客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
特此公告
红河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