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南区域医疗肿瘤中心建设需占用大屯街道团结社区团山上组土地,经调查,项目用地范围内有1冢坟墓。为切实保障坟主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坟墓搬迁补偿事宜,特就有关迁坟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该项目用地范围内(大屯街道团结社区团山上组,红河大道与上海路交叉口,滇南中心医院挂号大厅对面)的坟主于2020年4月29日前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办理迁坟登记及补偿手续,逾期未登记搬迁的,将视为无主坟进行处置,请互相转告。
二、本次迁坟工作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并由社区、村小组核实确认后,交由司法、公安相关人员对登记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各位坟主按要求填写相关核实确认表格。
三、调查核实后的名单将在大屯街道办事处、团结社区、团结上组等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相互检举是否存在虚报登记。对于在各个环节审核调查中发现的虚报行为,相关政府和职能部门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严惩。
联系人:余娇
联系电话:0873-2841410
特此公告
个旧市大屯街道办事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