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登记管理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我局于2020年7月15日通过“事业单位摇号系统”在市级219个提交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中按3%比例随机抽取6个事业单位,抽查情况如下:

此次核查,采取实地核查和书面核查两种方式进行,以文件通知发至各相关事业单位。
2020年9月7日-8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分别对市级6个单位采取实地核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指出问题、提出整改等方式进行。
在开展过程中,核查人员认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重点记录核查情况,由被核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事业单位盖章确认;全过程拍照取证,将核查记录和影像资料存档,保证核查环节严密,有据可查;严格检查各单位的事业法人登记台账资料,并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一、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个旧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能够按照法人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实地查看中,未发现该中心出现超出业务宗旨范围开展工作;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资料妥善保存,资料台账较为齐全.
(二)存在问题
1、2018年末,净资产合计年末数为在原登记开办资金的基础上超过20%,未及时到登记机关进行变更。
2、资料台账不够完善。
(三)整改内容
1、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对开办资金事项进行变更。
2、进一步完善资料台账的管理。
二、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
(一)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个旧市房地产管理处能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日常业务工作,未出现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单位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动及时进行法人变更。单位住址、名称与登记信息一致。
(二)存在的问题
台账资料不够完善。
(三)整改内容
进一步补充完善事业单位相关设立、调整等文件,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三、个旧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规划研究中心
(一)核查情况
经过听取汇报情况及实地查看台账资料,个旧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规划研究中心能够按上级部门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未发现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能严格按要求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相关登记事项所要求的资质,从未停止过业务活动,与登记信息相符,无擅自加挂牌子、更改单位名称的行为,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出租、出售单位印章行为,年度报告书内容进行了信息公开,事业单位登记、年报资料妥善保存。
(二)存在问题
1、住所和开办资金已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登记变更
2、资料台账管理不够规范。
(三)整改意见
1. 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及时对开办资金、住所事项进行变更。
2.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相关档案。补充完善相关设立、调整文件,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四、个旧市锡城镇卫生院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个旧市锡城镇卫生院能够按登记管理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财务独立核算,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印章、标牌与核准登记信息完全一致,不存在超出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1、登记事项中单位法人有变更,与实际不符。
2、台账资料不够完善。
(三)整改内容
1、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时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中的单位法人进行变更。
2、补充完善相关设立、调整文件,做好资料台账管理工作。
五、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及听取汇报,个旧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年度报告书、资产负债表、干部职工花名册,人员编制资料等较为齐全规范。没有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未发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等出租、出借行为。
(二)存在问题
1、登记事项中单位名称、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有变更,与实际不符。
2、台账资料不够完善。
(三)整改意见
1、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时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中的单位名称、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举办单位进行变更。
2、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的管理。
六、个旧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一)核查情况
经过实地核查及听取汇报,个旧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能严格按要求做到单位财务独立核算,单位资产保障正常,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行为,未发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印章等出租、出借行为。
(二)存在问题
1、登记事项中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变更,与实际不符。
2、台账资料不够完善。
(三)整改意见
1、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暂时条例》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事项中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变更。
2、进一步规范台账资料的管理。
以上核查结果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