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云发改体改〔2021〕42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认真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