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个旧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个医保发〔2021〕7号)文件精神,个旧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领导小组采取书面评估与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2021年度第二批提交申请的7家零售药店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评估情况予以公示,时间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止。如对公示事项有意见,请向个旧市医疗保障局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反映,联系电话:0873-2143496。地址:个旧市金湖西路380号个旧市医疗保障局,邮政编码661000。
附件:个旧市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综合评估情况表
个旧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