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1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红编办〔2022〕18号)和《中共个旧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2021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个编办〔2022〕2号)文件要求,现将个旧市2021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年度报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提交年报单位234家,向社会公示234家,相关公示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