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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来源: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自然资源局 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2-07-14 浏览次数:

  个旧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个旧市自然资源局 

  个旧市统计局 

  (2022年7月14日)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省、州的工作安排,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市组织开展了个旧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以下简称“三调”)。 

  “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互联网+调查”、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投入82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76432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的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在调查过程中,始终以“实际现状认定地类”作为唯一标准组织开展调查,先后完成7轮省级核查整改、2轮国家级全面复核整改,于2020年11月全面完成调查工作。《公报》主要数据已通过州三调办审查,于5月16日下发了审查批复。现将我市地类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9455.26公顷(441828.9亩)。其中,水田3012.05公顷(45180.8亩),占10.22%;水浇地1354.23公顷(20313.4亩),占4.6%;旱地25088.98公顷(376334.7亩),占85.18%。卡房镇、鸡街镇、贾沙乡耕地面积较大,卡房镇占23.37%,鸡街镇占20.17%,贾沙乡占17.14%,沙甸街道耕地面积较小,仅占全市耕地的1.74%。 

  全市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407.74公顷(51116.1亩),占11.57%;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277.55公顷(34163.2亩),占7.73%;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9980.00公顷(149700亩),占33.88%;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8750.76公顷(131261.4亩),占29.7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5039.21公顷(75588.2亩),占17.11%。 

  二、种植园地7644.25公顷(114663.8亩)。其中,果园6701.39公顷(100520.8亩),占87.67%;茶园23.6公顷(354亩),占0.31%;橡胶园15.35公顷(230.2亩),占0.2%;其他园地903.91公顷(13558.6亩),占11.82%。种植园地主要分布在于蔓耗镇、鸡街镇,占全市种植园地面积的63.26%。 

  三、林地79889.85公顷(1198347.8亩)。其中,乔木林地50326.6公顷(754899亩),占63%;竹林地 2566.13公顷(38492亩),占3.21%;灌木林地22003.77公顷(330056.6亩),占27.54%;其他林地4993.35公顷(74900.2亩),占 6.25%。贾沙乡、卡房镇、鸡街镇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63.87%,沙甸街道林地面积较小,仅占全市1.07%。 

  四、草地 14194.51公顷(212917.6亩)。其中,人工牧草地152.24公顷(2283.6亩),占1.07%;其他草地14042.27公顷(210634.05亩),占98.93%。草地主要分布在老厂镇、卡房镇、鸡街镇、大屯街道,占79.43%。其中老厂镇最多,占33.74%。 

  五、湿地23.08公顷(346.2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市湿地涉及其中 1个二级地类,为内陆滩涂。湿地分布在贾沙乡、蔓耗镇、保和乡、鸡街镇的河流及水库沿岸。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0982.03公顷(164730.4亩)。其中,城市用地1130.59公顷(16958.8亩),占10.3%;建制镇用地3224.70公顷(48370.5亩),占29.36%;村庄用地2848.88公顷(42733.2亩),占25.94%;采矿用地3459.15公顷(51887.2亩),占31.50%;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18.71公顷(4780.6亩),占2.90%。 

  七、交通运输用地2581.49公顷(38722.4亩)。其中,铁路用地74.57公顷(1118.6亩),占2.89%;公路用地1417.26公顷(21258.9亩),占54.9%;农村道路 1089.66公顷(16344.9亩),占42.21%。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500.03公顷(37500.4亩)。其中,河流水面412.59公顷(6188.8亩),占16.5%;水库水面1459.11公顷(21886.6亩),占58.36%;坑塘水面472.21公顷(7083.2亩),占 18.89%;沟渠111.97公顷(1679.6亩),占4.48%;水工建筑用地44.15公顷(662.2亩),占1.77%。大屯街道、蔓耗镇、保和乡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较多,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65.0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将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