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优质教育资源更加公平地覆盖各学校,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结合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根据《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 2023年初中(七年级)招生实施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六年级毕业生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计划
全市共计推荐 120名六年级毕业生到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就读七年级。
二、推荐条件
1. 个旧市户籍,且在个旧市所属小学有 5、6 年级在内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2. 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3. 家长学生自愿,身体健康,适合在寄宿制学校就读。
三、推荐办法
1. 推荐工作由市教体局负责实施,相关部门监督。
2. 城区、中心校推荐指标分开下发,不相互占用。
3. 各中心校依据推荐条件及市教体局分配的摇号计划数,以中心校为单位按 1:5 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报市教体局汇总后,按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随机摇号,确定各中心校学生入学资格;城区各小学依据推荐条件及市教体局分配的摇号计划数,按 1:5 的比例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报市教体局汇总后按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进行随机摇号,确定城区学生入学资格。
4. 取得入学资格的小学毕业生,由市教体局对其户口本、家长(监护人)身份证、学籍信息表(含 5、6 年级在内两年以上连续学籍等情况)进行审核,面向社会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州教育体育局基教科。
四、工作安排
1. 校级推荐。7 月4-6日,各中心校、城区学校按到校指标组织推荐,并于7月7日11:00 前将推荐名单报市教体局教育科。
2. 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7月10日,市教体局组织开展电脑随机确定入学名单工作,邀请驻教体局纪检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监督,全程录像,及时公布确定的入学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 上报相关材料。各中心校、城区学校组织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填报入学登记表,连同学生花名册于7月18日17 点前报市教体局教育科。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就读资格。
五、其他说明
1. 学生入学注册报到时间及相关事宜,以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发放的入学通知书为准。
2. 各中心校、城区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文件要求,按照透明公正的原则推荐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不得随意扩大范围推荐。
3. 此方案报州教体局备案。
监督电话:(0873)3059711、(0873)3059712
附件:1.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3年初中(七年级)招生计划分配表
2.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初中(七年级)生入学登记表
3.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3级初中(七年级)招生学生花名册
附件1
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3年初中(七年级)摇号人数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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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旧市:1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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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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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摇号分配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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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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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屯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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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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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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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街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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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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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甸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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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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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城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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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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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厂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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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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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房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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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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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沙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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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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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和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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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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蔓耗中心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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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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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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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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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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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春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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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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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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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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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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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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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棚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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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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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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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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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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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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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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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初中(七年级)生入学登记表
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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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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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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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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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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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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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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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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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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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及详细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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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现在居住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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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信息、学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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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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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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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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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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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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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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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情况简述(特长/爱好/综合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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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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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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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负责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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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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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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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央民大附中红河州实验学校2023级初中
(七年级)招生学生花名册
县市教育体育局(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