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
根据《个旧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3年)》(个旧市总河长令第5号)、《红河州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经乡镇级准入自评、公众评价、市级组织专业评价,明确北坡水库被评为2023年度个旧市市级“美丽河湖”,现予公布(详见附件)。
各地要切实发挥美丽河湖的示范引领作用,继续坚持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和谐水文化、有效水管理的工作要求,全面建设安全生态、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为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增添红河光彩。
附件:个旧市2023年市级“美丽河湖”名单
2023年8月9日
附件:
个旧市2023年市级“美丽河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