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一项面向失能老年人的国家级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我州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月最高可享受800元补贴,用于购买各类养老服务。
本次补贴对象为年满60周岁、在云南省境内常住,并经统一评估达到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消费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叠加使用,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或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的老年人不纳入范围。
补贴可用于支付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具体涵盖居家上门“六助”(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以及机构长期照护和短期托养等服务。
补贴以12个月为一个周期,选择日间托养、机构长期入住或短期托养服务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选择居家上门服务类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抵扣500元。
符合条件者,可由老年人本人或其指定的代办人(包括亲属、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通过“民政通”进行线上注册并提交申请。补贴将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实行“当月发放、当月使用、次月失效”,且不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