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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个旧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工作要求,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这条主线,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为推动我局持续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想宣传教育。一是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局务会等形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统一了干部职工思想认识,进一步推动了我局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工作。二是全面推进“首课”学法制度。组织人员学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如《环境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提高执法和审查人员的法律知识储备,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三是强化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力度。大力开展法治建设宣传教育工作,以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宣传日”等活动,在宣传工作、执法工作、信访工作中广泛地宣传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法规,加深了广大群众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认识,使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有声有色、深入人心。加强在执法中普法。执法人员通过开展企业双随机、执法专项行动,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摘录并宣读各项条例。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处罚决定合法性审核人员队伍力量薄弱,缺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资质的处罚决定合法性审核人员。

(二)执法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主要表现为行政执法的人员不足,无法满足执法需求;执法装备还比较落后,仅能满足基础性的执法需求。

(三)行政执法培训、监督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系统学习机会相对较少,而人员不足导致集中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活动的次数偏少,事中和事后监督较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为全面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开展,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担任,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积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用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将法律顾问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促进执法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日常执法工作。局主要领导协同执法人员积极深入个旧辖区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日常巡查指导工作,并对中小企业、养殖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地加强了执法检查。二是组织召开行政执法案件审查会。局主要领导积极组织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成员针对行政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各案审会各成员分别对案件处罚情况进行发言表态,体现了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截至目前行政处罚案件共计26件。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不断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作用,协调解决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构建生态保护信息化监管体系。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从严从实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压实整改责任,加快项目谋划与建设,补齐治污设施短板,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在规划立项、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日常运行等各环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和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用足用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赋予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刑衔接”等法律手段,推动企业全面履行治污责任。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执法装备投入,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岗位技能水平。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确保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有效监管。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改进普法宣传方式。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同时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学习,会上学习会下交流,利用线上及线下培训相结合,围绕本职工作的重点,不断夯实生态环境领域理论知识的学习,将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个旧分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