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省、州防震减灾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着力强化工作人员法治意识,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法治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局认真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中共个旧市地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学习选题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地震部门工作实际,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全年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党组会、“三会一课”坚持“第一议题”学习20次。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主要领导述法制度,按时上报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报告。
(二)全面履行防震减灾职能职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和优化服务。一是持续做好公共服务与法治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权力责任清单。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权力19项,其中: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全年共办理地震观测环境内建设工程选址或规划许可的意见事项18件,其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12件,《各类保护区审查意见》6件。二是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抓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会同住建等部门开展学校、医院、重要生命线工程等重点项目随机检查,采取“书面自查+实地检查”方式,对27个在建工程进行监管检查,检查结果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依托“互联网+监管”检查,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竣工验收、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结果应用等开展监管检查,全年开展“互联网+监管”检查8件次。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科学合理制定《个旧市地震局2024年度防震减灾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开展涉企行政检查,严格落实《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政府部门面向企业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通知》要求,不调整事项、不增加频次,不在“企业安静期”到企业过多开展不必要的检查。二是落实《个旧市地震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2024年我局未制定部门规章或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及培训。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根据各个阶段、各个时间节点普法工作重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二是认真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党内法规等学习宣传活动。三是根据全市执法人员轮训安排,制定本单位轮训计划,组织参加云南省地震局全省地震系统执法人员培训;用好中国地震继续教育网、中国保密在线等线上平台,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完成了65个学时的执法学习,把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上来,切实增强法律素质和法律责任,为全面落实推进依法治市进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地震行业法治建设宣传。一是制定印发《个旧市地震局2024年防震减灾普法及科普宣传工作方案》《个旧市地震局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结合防震减灾法治建设,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周”等契机,积极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同时,我局还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投入,印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宣传折页等普法资料5000份,宣传环保袋6000个,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实践格局,为开展好防震减灾普法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总结已有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防震减灾法治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以及取得的具体效果上还需不断探索。二是地震行业普法教育任重道远,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仍较薄弱,全市防震减灾普法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困难,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四是行政检查流程还需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不清晰,存在重检查、轻处罚情况。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能力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及《红河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试行)》,强化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并将学习成果与本职工作相联系。
(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法、用法,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领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进一步把防震减灾工作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增强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根据权责清单梳理“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行为的行政处罚”等14个行政权力,制定《个旧市地震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强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旁听庭审活动。结合我局防震减灾职能职责及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选择重庆市地震局被告撤销回复案等作为旁听庭审案例,把旁听庭审活动与法治文化建设、法治创建密切结合,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
(四)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在对外公示的权责清单中,清楚标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途径。积极配合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流程的监督,开展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案卷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水平,用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及时更新完善单位及执法人员信息,开展行政检查案卷第一时间录入系统入库。
(五)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党组主要负责人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带领全局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监督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做到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听证制度。同时,还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管,邀请纪检组参与依法决策事项讨论,并听取意见建议。2024年,市地震局无行政复议应诉情况。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我局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工作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抓好各项工作。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强化政治能力、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管理,管理好“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行政执法档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学习内容,加强对工作人员法治能力考察,着力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落实涉企行政检查新要求,严守“企业安静期”非必要不到企业检查规定,加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学习培训,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非现场执法工作机制。在日常监管中柔性执法,有效实现行政执法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及“11·6云南省防震减灾宣传周”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系统内普法及防震减灾普法“六进”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及人民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认识,多举措全面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普法科普宣传教育
(四)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建设强有力的防震减灾执法队伍。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数据互联互通。
五、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个旧市地震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