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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河州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22 浏览次数:
  近日,州政府印发了《红河州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红政发〔2017〕19号),简称《规划》,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截至2015年底,我州共有精神卫生机构10家,其中精神病专科医院5家,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门诊)4家,中医综合医院(精神科/心理科门诊)1家;卫生计生部门主管医院5家,民营医院4家,厂矿医院1家;省级医院1家,州级医院2家,县级医院7家。全州没有1所独立的强制收治病人的康复医院,没有1个独立的社区康复机构。全州精神卫生机构(精神科)实有床位1568张,精神卫生专业执业医师86人、执业助理医师24人,精神科注册护士278人。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心理应激因素日益增加,焦虑症、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逐年增多,对精神障碍患者等特定人群疾病干预亟需加强。同时,我州还存在精神卫生工作基础差、能力弱、投入少、需求大、管理难以及精神卫生资源分布南北地区分布不平衡等困难和问题,精神卫生机构投入不足、收入低、队伍不稳定,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和社会管理需要与现实状况矛盾突出。要实现《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的目标,州政府安排有关单位,结合我州实际,多方修改并征求意见,形成了《红河州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6-2020年)》。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州、县市、乡镇(街道)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预防、治疗、康复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完善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保障制度,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有效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重大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对精神卫生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具体目标为:州、县市普遍建立政府领导与部门协调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所有乡镇(街道)建立由综治、卫生计生、公安、民政、司法行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建立州级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县市力争建设1个民政部门举办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全州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每10万人口2.8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配备专职或兼职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精神分裂症患者治疗率达到80%以上,符合条件的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特别是命案显著减少,有肇事肇祸行为倾向的患者依法及时得到强制医疗或住院治疗。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医疗机构识别抑郁症的能力明显提升,抑郁症治疗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建立精神卫生机构、社区康复机构、社会组织及家庭相互支持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全州70%以上的县市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复机构。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50%。高等院校普遍设立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室)并配备专职教师,中小学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兼职教师,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三、6项重点措施
  一是全面推进严重精神障碍的救治救助工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方位、多渠道开展患者发现和登记报告。积极推行“病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在社区”的服务模式,设立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威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医疗处置“绿色通道”。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等制度衔接,落实我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急性期和病情不稳定患者住院治疗费用90%报销和病情稳定患者基本药物维持治疗每人每年2000元的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和复员退伍军人患者给予医疗救助。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回归社会。
  二是开展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高等院校等相关人员精神障碍相关知识与技能培训,提出要关注抑郁症、儿童孤独症、老年痴呆症等重点疾病,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职业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心理问题。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鼓励中医专业人员开展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问题防治和研究。
  三是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各地依法将心理援助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依托现有资源开设心理援助热线,配备心理治疗人员,为精神障碍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卫生服务。各级医疗机构、学校、用人单位和监管场所也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加强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等健康促进工作。
  四是着力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县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社会资本举办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社区康复机构。健全由精神科医师、护士、心理治疗师组成的精神卫生专业队伍,探索康复师、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卫生服务的工作模式。要求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辖区服务人口及承担精神卫生防治任务合理配置公共卫生人员。
  五是完善信息系统。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服务管理过程中,信息的互联互通对于患者的救治救助、随访管理,及时发现具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苗头”,及时处置均具有重要作用,《规划》要求各地应当建立和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同时要重视并加强对患者信息及隐私的保护工作。
  六是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摆到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位置。广泛宣传精神卫生核心知识,以及患者战胜疾病、回归社会的典型事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针对学生、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分别制定宣传教育策略,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