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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个旧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3-02 浏览次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个旧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个旧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2月22日至25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政协个旧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政协个旧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个旧市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政协个旧市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情况的报告》;列席个旧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协商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协商讨论《个旧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个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其他相关报告;协商讨论《个旧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补选政协个旧市第十一届委员会主席、秘书长、常务委员;审议通过《政协个旧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