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公所、城区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省人民政府2016年10件惠民实事落到实处,《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2016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的通知》(红政办发〔2016〕23号)文件,明确了任务和主办单位。市人民政府按照省、州政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个旧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10件惠民实事细化分解为个旧市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主办单位、分管领导,现将有关事项作通知如下:
一、请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10件惠民实事任务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强化统筹协调,狠抓督促落实,确保省 人民 政府2016年10件惠民实事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各乡镇(区、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积极配合市级有关主办单位全面落实好下达分解的工作任务。如实际工作中,遇有重大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 人民 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办法、措施,采取有效方法尽快予以协调解决。
三、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做好2016年10件惠民实事任务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汇总上报工作,要根据各件惠民实事推进落实情况,适时采取措施,开展电话问询、书面督查、实地督查、专项督查、通报批评、约谈推进,确保2016年10件惠民实事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四、市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情况收集汇总工作,自2016年4月1日起,市直各有关部门要以表格形式逐月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其中6月27日,9月26日,12月14日要分别将各件惠民实事上半年推进落实情况,前3季度推荐落实情况,全年完成情况(非涉密的可用电子邮件发送)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大楼502号)。联系电话:2124146,邮箱:gjsdbk@163.com。
附件:
http://www.gj.hh.gov.cn/zfb201631.doc个旧市人民政府落实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任务分解表
个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 年 3 月 1 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