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治理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第一轮督查的通知》,我市于9月17日召开个旧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毅及市发改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交运局、市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各乡(镇、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李毅向州政府督查组汇报了我市贯彻落实全州“8·14”会议精神,开展黄标车认定,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发放,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黄标车治理淘汰,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营运黄标车治理淘汰,报废汽车回收、解体黄标车等工作情况,与会各相关单位进行补充汇报。
随后,州督查组对全州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介绍,并要求,个旧市财政资金补贴发放要坚持按照省、州要求,专款专用;开展黄标车淘汰工作时,财政部门必须明确细化清单、责任到人;对于乡镇车辆流动频繁、无法联系的情况,应具体盯到每一个人、每一辆车上。
李毅代表市政府向州督查组表示,我市会落实好督查组提出治理黄标车的意见建议,找准问题关键所在,按照省、州政府的要求来抓,坚定信心,全力推进,按时间节点圆满完成治理黄标车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