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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厂镇落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4 浏览次数:

  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法略写入党章,强调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 

  2018年4月15日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根据个旧市维稳办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在4月16日早的党政联席会上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并将“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主题活动纳入理论学习当中。 

  4月15日,根据老厂镇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计划,老厂镇组织人员协同派出所,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的形式,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在开展好内部国家安全警示教育的同时,注重向外延伸,将国家安全涉及各方面理念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做好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300余张,反恐宣传手册2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