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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清查清理 规范社区矫正执法—— 一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执行

来源:个旧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1-07 浏览次数: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确保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有力保障社会安定和谐,个旧市司法局城区司法所根据省、州、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清查清理专项活动》的文件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了“拉网式”、“地毯式”的全面清理清查专项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因贩卖毒品罪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云南省小龙潭监狱于2013年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王某在城区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以来,虽然认罪服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按时提交病情证明材料,无违法违规行为,但在此次清理活动中,城区司法所根据其提交的病情检查材料,发现其病情已达不到现行<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规定,丧失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遂于2020年12月向个旧市司法局提出收监执行建议,个旧市司法局随即向云南省小龙潭监狱提请收监执行建议。2021年1月5日,云南省小龙潭监狱对王某收监执行。

  此次清理清查专项活动体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为今后社区矫正规范执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